2023年兴城市“健康振兴保”项目结果公告

2023年兴城市“健康振兴保”项目结果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2023年兴城市“健康振兴保”项目结果公告 有效期: 2023-10-13 至 2023-10-16
撰写单位: 辽宁宸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撰写人: 单博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2023年兴城市“健康振兴保”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H23-******-*****

二、项目名称:2023年兴城市“健康振兴保”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2023年兴城市“健康振兴保”项目

供应商名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葫芦岛市分公司

供应商地址:龙港区葫芦岛市龙湾大街36号

中标(成交)金额:95.5(%)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2023年兴城市“健康振兴保”项目

服务类

名称:2023年兴城市“健康振兴保”项目(C********其他保险服务)

服务范围:健康保自2023年1月1日起到2023年12月31日止,此期间内保障对象对保险责任所列明情况发生的费用为“健康振兴保险”的监控赔付范围。

服务要求:为因病残致贫脱贫人口和致贫返贫风险类型为因病因残的监测对象,以及经营性扶贫资产提供健康振兴保险服务。

服务时间:健康保自2023年1月1日起到2023年12月31日止

服务标准:对因病、因残、因意外突发情况等造成收入减少有返贫风险的,经核实后由保险人按照协议约定进行救助,包括如下情况: (1)疾病住院补充医疗赔付办法: 因疾病住院、因意外伤害、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在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医疗补充保险等补偿后,仍需支付的医保范围内合理且必要费用,经查勘认定符合条件的,按照阶梯式比例赔付,每人年度赔偿限额10万元。具体的赔付比例如下: 自付医疗费用 赔付比例 (市内) 赔付比例 (市外) 3000元——*****(含)元 75% 70% *****元——*****(含)元 80% 75% *****元以上 85% 80% (2)意外伤害身故赔付办法: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达到保单载明的精准扶贫、精准防贫项目保障标准,且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以该次意外伤害为直接原因身故的,每人年度赔偿限额5万元。 (3)重大疾病赔付办法: 经二级以上(含二级)或保险人认可的医疗机构诊断初次罹患本保险合同所附重大疾病,达到保单载明的精准扶贫、精准防贫项目保障标准的,保险人按保单载明的重大疾病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对该被保险人的本项保险责任终止,每人年度赔偿5000元。 (4)因灾防贫赔付办法: 保障因火灾、爆炸、自然灾害(包括雷击、台风、暴风、暴雨、龙卷风、雪灾、雹灾、冰凌、泥石流、崖崩、滑坡、地面突然塌陷等)所导致的房屋损失和室内财产损失, 经查勘认定符合条件的,按照阶梯式比例赔付,每户年度赔偿限额10万元。具体的赔付比例如下: 损失金额 赔付比例 0元-*****(含)元 80% *****元-*****(含)元 90% *****元以上 100% (5)因学防贫赔付办法: 家庭中具有公办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注册正式学籍的人员接受保单载明的、已选择投保的下列教育期间(1、接受高等教育期间;2、在义务教育之外,高等教育以下在校就读期间。)支付学费、住宿费、教科书费有可能致贫或返贫且经查勘认定符合条件的,减除政府政策外,每人年度赔偿限额5000元。 (6)收入损失赔付办法: 因遭受已选择投保的主险及附加险保险事故造成可能返贫或致贫的,由村、乡确认后情况属实的,进行赔付,每人年度赔偿限额6000元。

服务类

名称:2023年兴城市“健康振兴保”项目(C********其他保险服务)

服务范围:振兴保自2023年10月1日起到2024年09月30日,此期间内保障对象对保险责任所列明情况发生的费用为“健康振兴保险”的监控赔付范围。

服务要求:为因病残致贫脱贫人口和致贫返贫风险类型为因病因残的监测对象,以及经营性扶贫资产提供健康振兴保险服务。

服务时间:振兴保自2023年10月1日起到2024年09月30日,此期间内保障对象对保险责任所列明情况发生的费用为“健康振兴保险”的监控赔付范围。

服务标准:对因病、因残、因意外突发情况等造成收入减少有返贫风险的,经核实后由保险人按照协议约定进行救助,包括如下情况:(1)疾病住院补充医疗赔付办法:因疾病住院、因意外伤害、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在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医疗补充保险等补偿后,仍需支付的医保范围内合理且必要费用,经查勘认定符合条件的,按照阶梯式比例赔付,每人年度赔偿限额10万元。具体的赔付比例如下:自付医疗费用 赔付比例(市内) 赔付比例(市外)3000元——*****(含)元 75% 70%*****元——*****(含)元 80% 75%*****元以上 85% 80%(2)意外伤害身故赔付办法: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达到保单载明的精准扶贫、精准防贫项目保障标准,且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以该次意外伤害为直接原因身故的,每人年度赔偿限额5万元。(3)重大疾病赔付办法:经二级以上(含二级)或保险人认可的医疗机构诊断初次罹患本保险合同所附重大疾病,达到保单载明的精准扶贫、精准防贫项目保障标准的,保险人按保单载明的重大疾病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对该被保险人的本项保险责任终止,每人年度赔偿5000元。(4)因灾防贫赔付办法:保障因火灾、爆炸、自然灾害(包括雷击、台风、暴风、暴雨、龙卷风、雪灾、雹灾、冰凌、泥石流、崖崩、滑坡、地面突然塌陷等)所导致的房屋损失和室内财产损失, 经查勘认定符合条件的,按照阶梯式比例赔付,每户年度赔偿限额10万元。具体的赔付比例如下:损失金额 赔付比例0元-*****(含)元 80%*****元-*****(含)元 90%*****元以上 100%(5)因学防贫赔付办法:家庭中具有公办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注册正式学籍的人员接受保单载明的、已选择投保的下列教育期间(1、接受高等教育期间;2、在义务教育之外,高等教育以下在校就读期间。)支付学费、住宿费、教科书费有可能致贫或返贫且经查勘认定符合条件的,减除政府政策外,每人年度赔偿限额5000元。(6)收入损失赔付办法:因遭受已选择投保的主险及附加险保险事故造成可能返贫或致贫的,由村、乡确认后情况属实的,进行赔付,每人年度赔偿限额6000元。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秦溪、魏春明、曹志国、王晓莲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2023年兴城市“健康振兴保”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按照中标金额的1.5%计算。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68,81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中标(成交)金额:健康保95.5(%),振兴保90.5(%)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兴城市乡村振兴局            

地址:兴城市兴海南街              

联系方式:04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宸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瑞港大厦9楼           

联系方式:04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单博           

电 话:0429-*******

十、附件

采购文件:2023年兴城市“健康振兴保”项目(招标文件)9.20.docx

关联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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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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