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昌区人民法院办案用房和立案审判用房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交易结果公示
繁昌区人民法院办案用房和立案审判用房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交易结果公示
项目名称 | 繁昌区人民法院办案用房和立案审判用房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 | |
项目编号 | WH10GC2023FJ1744 | |
标段名称 | 繁昌区人民法院办案用房和立案审判用房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 | |
标段编号 | WH10GC2023FJ****** | |
招标人 | 名称 | 芜湖市繁昌区人民法院 |
地址 | 芜湖市繁昌区繁阳镇马仁山路427号 | |
联系人及电话 | 操剑 0553-*******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芜湖建联工程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地址 | 芜湖市镜湖区万达广场二期3号楼6楼 | |
联系人及电话 | 吴琴 151*****112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开标时间 | 2023年10月12日 | |
第一中标 | 单位名称 | 安徽恒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 | |
费率(%) | 80.01 | |
项目负责人 | 姓名:夏乾坤 | |
资格证书名称: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 ||
资格证书编号:******** | ||
工期 | 390日历天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1、泾县福朋喜来登酒店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 2、泾县新四军铁军精神干部党性教育基地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项目; 3、长三角洲区域一体化-泾县电机泵阀产业智能制造基地(一期)全过程咨询服务项目; 4、繁昌区新建城关五小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 | |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 / | |
第二中标 | 单位名称 | 安徽同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房屋建筑监理乙级 | |
费率(%) | 80.01 | |
项目负责人 | 姓名:费本通 | |
资格证书名称: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 ||
资格证书编号:******** | ||
工期 | 390日历天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 | |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 / | |
第三中标 | 单位名称 | 安徽新天源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 | |
费率(%) | 80 | |
项目负责人 | 姓名:宋芳华 | |
资格证书名称: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 ||
资格证书编号:******** | ||
工期 | 390日历天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 | |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 / | |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 无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 |
其他公示项 | / | |
提示 |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同上。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联系电话:0553-*******。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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