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总河长农村水系治理溆浦县试点工程合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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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年10月13日

怀化市总河长农村水系治理溆浦县试点工程合同公告

采购合同编号:HNZX2023-HHCG-012

采购人(全称):溆浦县水利综合服务中心(甲方)

供应商(全称):溆浦县水电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合同名称:怀化市总河长农村水系治理溆浦县试点工程合同文件

2、采购项目名称:怀化市总河长农村水系治理溆浦县试点工程

3、采购计划编号:溆财采计(2023)165号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项目内容:怀化市总河长农村水系治理溆浦县试点工程。

6、项目经理:详见合同内容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87元

合同金额大写:壹佰叁拾贰万玖仟零捌拾贰元捌角柒分

(2)具体标的如下:

包号

供应商

商品名称

是否包含进口产品

参数/技术说明

品牌

数量

单位

单价

合同金额

(总价)

1

溆浦县水电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

/

/

/

/

*******.87元

(3)合同价格形式:施工总承包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日期:2023年9月15日 至2023年12月13日 履行期限:90日历天

地点:溆浦县境内。

方式:施工总承包。

四、付款方式:详见合同。

五、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成交通知书

(4)响应文件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3年9月15日生效。

八、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3年9月15日

九、合同主体

甲 方:溆浦县水利综合服务中心

乙 方:溆浦县水电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武清泉

法定代表人:刘禹锋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地 址:溆浦县卢峰镇警予西路116号

地 址:溆浦县卢峰镇兴隆街002号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溆浦县支行

帐 号:18-771*****0001758

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下载: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试点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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