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公安厅业务系统等保测评项目结果公告采购包1
福建省公安厅业务系统等保测评项目结果公告采购包1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河北翎贺计算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翔翼路2号5层 | 1,050,000.00元 |
采购包1(福建省公安厅业务系统等保测评项目):
服务类(河北翎贺计算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1-1 | 安全运维服务 | 福建省公安厅业务系统等保测评项目 | 福建省公安厅现存37个等保三级应用系统 | 对福建省公安厅现存37个等保三级应用系统提供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服务及协助测评服务,取得由列入《全国网络安全等级测评与检测评估机构目录》内,且已经通过上年度网络安全等级保护评测机构能力验证的测评机构出具的已通过等保测评的等保测评报告。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0日 | 批 | 合格 | 1,050,000.00 |
采购人代表: | 张志武 |
评审专家: | 林梅辉 、 于宝郡 、 刘乃欧 、 侯巧玲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1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为5000元整。(1)-2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以银行转账、电汇、汇票或现金等付款方式。(2)招标代理服务费缴交银行帐号:开户名: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福州城东支行;帐号:3500 1610 0070 5253 0977。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福建省公安厅业务系统等保测评项目:0.5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1、资格性与符合性审查
1.1投标人资格性审查:资格审查小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标准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经资格审查小组审查,各投标人的资格性审查情况均通过。
1.2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符合性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审查情况如下:
(1)福建国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在电子投标文件技术商务部分未对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中“三、商务要求”的内容进行完整响应,经评标委员会评议,不符合《招标文件》第四章资格审查与评标中“6.2符合性审查”情形7条款的规定,符合性审查情况不符合要求。
(2)经评标委员会评议,其余合格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情况均符合要求。
2、备案编号:CGXM-2023-******-*****[2023]*****。
3、中标日期:2023年10月13日(招标编号:[******]FJGC[GK]*******)。
4、合同履行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0日。
5、项目经理:经办人(张林丽、郑莹莹/0591-********、********)、负责人(李水清、吴晓君、张秋英/0591-********)
名称:福建省公安厅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12号
联系方式:136*****917
名称: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
联系方式:0591-********
项目联系人:张林丽
电话:0591-********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13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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