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水文基础设施建设“十四五”规划项目水文业务系统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天津市水文基础设施建设“十四五”规划项目水文业务系统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天津市水文基础设施建设“十四五”规划项目(水文业务系统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天津市水文基础设施建设“十四五”规划项目(水文业务系统建设项目)评标工作已结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推荐了中标候选人,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0月13日至2023年10月16日。公示内容如下:
1. 第一中标候选人
(1)投标人名称:北京超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投标报价:*******元
(3)质量目标:国家、行业、地方相关验收合格标准
(4)服务期: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21个月内完成合同约定全部工作(含9个月试运行期)
(5)项目负责任人:石伟伟,高级职称
(6)评标情况: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7)资格能力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近五年(2018年10月1日~2023年9月30日)具有完成类似系统开发项目的业绩,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 第二中标候选人
(1)投标人名称: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投标报价:*******元
(3)质量目标:国家、行业、地方相关验收合格标准
(4)服务期: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21个月内完成合同约定全部工作(含9个月试运行期)
(5)项目负责任人:王爱娜,高级职称
(6)评标情况: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7)资格能力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近五年(2018年10月1日~2023年9月30日)具有完成类似系统开发项目的业绩,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 第三中标候选人
(1)投标人名称:东华软件股份公司
(2)投标报价:*******元
(3)质量目标:国家、行业、地方相关验收合格标准
(4)服务期: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21个月内完成合同约定全部工作(含9个月试运行期)
(5)项目负责任人:刘苍松,高级职称
(6)评标情况: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7)资格能力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近五年(2018年10月1日~2023年9月30日)具有完成类似系统开发项目的业绩,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异议受理单位:天津市水文水资源管理中心、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异议受理联系人:单丽敏,赵林凯
联系电话:022-********,133*****183
电子信箱:zhao_linkai@163.com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水务局
受理负责人:张磐
电话:********
招标人:天津市水文水资源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10月13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签字)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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