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2023年政权村美丽乡村整村推进建设项目一期
(招标编号:NXJZ-2023-039)
公示结束时间:2023年10月16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
*******年政权村美丽乡村整村推进建设项目一期: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宁夏中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308.
******万元,质
量: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90天:
中标候选人第2名:宁夏亿川建设有限公司,投标报价:308.
******万元,质量:
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90天:
中标候选人第3名:宁夏兴瑞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309.
******万元,
质量: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90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宁夏中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陈云飞二级建造师
宁
264*****014*****中标候选人宁夏亿川建设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付艳玲二级建造师
宁
261*****021*****:
中标侯选人宁夏兴瑞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邢春萍二级建造师
宁
264*****021*****: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宁夏中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宁夏亿川建设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宁夏兴瑞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宁夏中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得分:95.42:
中标候选人宁夏亿川建设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得分94.77:
中标侯选人宁夏兴瑞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得分:94.71: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
系人对本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永宁县望远镇人民
政府或宁夏金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公示期截止后,质疑请求不再受理。
三其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
系人对本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永宁县望远镇人民
政府或宁夏金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公示期截止后,质疑请求不再受理。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永宁县发展和改革局。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永宁县望远镇人民政府
地址:永宁县望远镇政通路D4
联系人:张俊然
电话:
137*****134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金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固原市原州区北京路新区优山美地门面房384号
联系人:李静
电话:
182*****060电子邮件:
114*****490qq.co0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也盈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