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禹会区2023年“15分钟阅读圈”建设合同公告
蚌埠市禹会区2023年“15分钟阅读圈”建设合同公告
采购合同
采购人(甲方):蚌埠市禹会区文化和旅游局
供应商(乙方):蚌埠新华书店有限公司
签订地点:安徽省蚌埠市
项目名称:蚌埠市禹会区 2023 年“15 分钟阅读圈”建设
项目编号:BB2023SQCGC1971
财政委托号:
本项目经批准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 经本项目评审委员会认真评审,决定将采购合同授予乙方。为进一步明确双方的责任,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数量和价格:(若产品过多则见附表,如有附表则必须加盖印章)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小计 | 备注 |
多功能自助办证、借还图书一体机 | 产品型号:YDT-LH-U-BZJH-I 品牌:一点通 | 台 | 4 | *****.50 | ******.00 | |
监控摄像头 | 品牌:萤石 型号:C6CN | 个 | 8 | 495.00 | 3960.00 | |
SIP2接口软件 | 品牌:图创 型号:定制 | 个 | 4 | 9800.00 | *****.00 | |
读者卡 | 品牌型号:国产定制。 | 个 | 400 | 3.9 | 1560.00 | |
中文纸质图书(含图书编目加工) | 品牌、型号:全新正版中文纸质图书 | 册 | 23 | ******.00 | ||
原有图书加工服务 | 品牌型号:定制 | 3100 | 1.7 | 5270.00 | ||
合计 | ******.00 | |||||
合同总价款(大小写):柒拾叁万圆整(大写) ******.00元(小写) 备注: 上述产品报价含产品生产、运输(送达至甲方指定地点并卸货)、 安装、调试、检验及售后服务、税金、劳保基金等费用。 |
第二条 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④)项执行:
①按国家标准执行;②按部颁标准执行;③若无以上标准,则应不低于同行业质量标准;④有特殊要求的,按甲乙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乙方提供和交付的货物技术标准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标准相一致。若技术标准中无相应规定,所投货物应符合相应的国际标准或原产地国家有关部门
最新颁布的相应的正式标准。进口产品的质量标准为: / 。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应是全新、未使用过的,是完全符合以上质量标准的正 品;相关的施工安装是由持有有权部门核发上岗证书的安装调试人员按照国际 或国家现行安装验收规范来实施的;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
第三条 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由乙方负责。
(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有技术规定的,按技术规定执行;国家与业务主管部门无技术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注:合同中约定的包装标准应与乙方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一致,且投标文件应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条 产品的交货方法、到货地点和交货期限
1.交货方法,按下列第(①)项执行:
①乙方送货上门; ②乙方代运; ③甲方自提自运。
2. 到货地点:按采购人指定地点。 ( 甲方指定的任何地点,安装并调试.)
3. 产品的交货期限:合同签订并接到采购人供货通知后 30 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
第五条 合同总价款
合同总价款(大小写):柒拾叁万圆整(大写)
******.00元(小写)
第六条 付款条件
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
具体付款方式:本项目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方式(或其他方式)支付资金,无预付。货到甲方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完毕并经验收合格后, 收到乙方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付至合同金额的100%。
验收方法:
1.乙方安装调试后,在天内通知甲方组织验收,采购中心保留受托参与本 项目验收的权利。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负责重新提供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的产品。
2.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有关条款,如果验收过程中发现乙方擅自变更合同标的物,将拒绝通过验收,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3.甲方验收时,应成立三人以上(由甲、乙双方、资产管理人、技术人员、纪检等相关人员组成)验收小组,明确责任,严格依照采购文件、中标(成交)通知书、政府采购合同及相关验收规范进行核对、验收,形成验收结论,并出具书面验收报告。涉及安全、消防、环保等其他需要由质检或行业主管部门进行验收的项目,必须邀请相关部门或相关专家参与验收。检测、验收费用均由甲方 承担。
4. 甲方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验收项目。
4.1 无需支付预付款或提货款的项目:
供货安装调试完成后,甲方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或验收,经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或验收合格后,由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质量检测或验收报告书后 支付合同价款; 因产品检测或验收发生的检测或验收费用由甲方承担,但(1) 第一次被检测或验收为不合格后要求再次检测验收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2)有争议的采购项目的测试造成的损失,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条款处理。经最终检测或验收不合格中标成交无效,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乙方必须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将全部货物拆除外运,逾期未处理的视为乙方放弃财产所有权,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并赔偿甲方损失。
4.2 需要支付预付款或提货款的项目:
供货安装调试完成后甲方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或验收,经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或验收合格后,由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质量检测或验收报告书后继续支付合同价款;因产品检测或验收发生的检测或验收费用由甲方承担,但(1)第一次被检测或验收为不合格后要求再次检测或验收的费用由中标人承 担;(2)有争议的采购项目的测试造成的损失,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条款处理。经最终检测或验收不合格中标成交无效,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乙方必须在甲方发出退款通知后5日内全额退还已支付的合同价款,并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将全部货物拆除外运,逾期未处理的视为乙方放弃财产所有权,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并赔偿甲方损失。
第七条 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工作日内向乙方书面提出异议,并抄送采购中心。具体说明产品不符合规定的内容并附相关验收材料,同时提出不符合规定产品的处理意见。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3.乙方在接到甲方异议后, 应在 7个 工作日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八条 乙方应提供完善周到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否则甲方有权视视情节
轻重从乙方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部分或全部补偿甲方。
1.保修:乙方对其所提供的货物免费保修年,保修期从开始。乙方应在接到报修通知后天内上门维修,负责更换有瑕疵的货物、部件或提供相应的质量保证期内的服务。由此造成的损失,甲方保留索赔的权利。如果乙方在收到报修通知后天内没有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费用和风险由乙方承担。
2.维修:保修期届满后,乙方应对其提供的货物负有维修义务,但所涉及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5%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产品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
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同时,乙方应按规定,对更换件相应延 长质量保证期,并赔偿甲方相应的损失。乙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3.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 返修或重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 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 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每件货物包装箱内应 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证书。为进口件的,应出具报关手续和原产地、原产工厂证明、报关手续和商检证明等。
4.如果乙方没有按照规定的时间交货、完成货物安装和提供服务,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从货款中扣除,按每周迟交货物或未提供服务交货价的 0.5%计收。但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为迟交货物或提供服务合同价的5%。 一周按 7天计算,不足7天按一周计算。如果达到最高限额,甲方应考虑终止合同,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5.乙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和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产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
6.乙方应对其所提供的货物承担所有权担保责任,并应保证甲方在中华人 民共和国内使用该货物时不侵犯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否则乙方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及费用。
7.因乙方原因终止合同的,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本合同总价款 5%违约金。
8.其他违约责任约定: / 。
第十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应当按合同约定资金支付的方式、时间和条件, 及时支付采购资金。
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应当自收到发票后30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延迟付款, 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乙方付款的条件。甲方逾期支付资金的违约责任。
2.因甲方原因导致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甲方应当对乙方受到的损失予以赔偿或者补偿, 赔偿或补偿标准为 / 。
3.甲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 1 %(通用产品的幅度为1%- 5%,专用产品的幅度为 15%- 30%)的违约金。
4.其他违约责任约定: / 。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1.如果双方任何一方由于受诸如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不 可抗力的事故,致使影响合同履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延长的期 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不可抗力事故系指买卖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故。
2.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履约保证金
1.本项目 履约保证金为 *****.00元(人民币),收受人为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期限至验收合格后28日内予以退还。
2.乙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按规定格式以转账形式提供的,与此有关的费用由卖方承担。
3.如乙方未能履行其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
第十三条 转让与分包
1.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2.乙方应在投标文件中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对甲方确认本合同项下所授予的 所有分包合同。但该确认不解除乙方承担的本合同下的任何责任或义务。意即在本合同项下,乙方对甲方负总责。
第十四条 合同文件及资料的使用
1.乙方在未经甲方同意的情况下, 不得将合同、合同中的规定、有关计划、图纸、样本或甲方为上述内容向乙方提供的资料透露给任何人。
2.除非执行合同需要,在事先未得到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乙方不得使用前款所列的任何文件和资料。
第十五条 其他
1.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 10 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来充抵。
2.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按以下第( )项方式处理: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向蚌埠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②向甲方所在地有级别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3.本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六条 下列关于蚌埠市政府采购中心蚌埠市禹会区2023年“15分钟阅读圈”建设、BB2023SQCGC1971的采购文件 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 文件包括但不限于:①招标文件;②乙方提供的投标文件;③服务承诺;④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文件。以上附件顺序在前的具有优先解释权。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采购人(甲方):(公章) 供应商(乙方):(公章)
地址: 地址:蚌埠市国强路316号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0552-*******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2023年 8月17日 2023年 8月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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