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公益文化惠民演出服务采购项目结果公告

政府公益文化惠民演出服务采购项目结果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政府公益文化惠民演出服务采购项目结果公告 有效期: 2023-10-16 至 2023-10-17
撰写单位: 辽宁环宇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撰写人: 杨晓彤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政府公益文化惠民演出服务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H23-******-*****

二、项目名称:政府公益文化惠民演出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文化惠民演出(歌舞、戏曲、曲艺、器乐等节目)

供应商名称:鞍山市演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铁东区鞍山市铁东区莘英路文化艺术大厦

中标(成交)金额:799,000(元)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 文化惠民演出(话剧片段、朗诵、小品等节目或儿童剧演出)

供应商名称:鞍山市艺术剧院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铁东区鞍山市铁东区营城路42-95号

中标(成交)金额:799,5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文化惠民演出(歌舞、戏曲、曲艺、器乐等节目)

服务类

名称:政府公益文化惠民演出服务采购项目 (C********其他文化、体育、娱乐服务)

服务范围:鞍山地区

服务要求:演出40场。演出时长60分钟以上/场,参加演职人员在20人以上,参演节目不少于8个。 演出形式包含歌曲、舞蹈、戏曲、曲艺、器乐等节目。 演员带妆、穿演出服装。 演出需填写回执单,由活动地点管理部门加盖公章。 可现场伴奏,也可播放录音。 演出需悬挂有 “文化惠民”或“公益”字样条幅。 需提供每场演出现场照片。 演职人员需为本单位在职员工。 演出范围鞍山市区及海城、台安、岫岩等地的街道、社区、村镇、学校、军营、公园、企业或剧场等。 供应商用于演出的节目内容不得侵害第三方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出版权。 供应商负责协调场地使用及承担场地租赁费用。 制定演出安全预案。

服务时间:2023年12月31日完成

服务标准:采购人指定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 文化惠民演出(话剧片段、朗诵、小品等节目或儿童剧演出)

服务类

名称:政府公益文化惠民演出服务采购项目(C********其他文化、体育、娱乐服务)

服务范围:鞍山市区及海城、台安、岫岩等地的街道、社区、村镇、学校、军营、公园、企业或剧场等。

服务要求:★1、内容要求:演出内容要积极向上,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多演出现实题材、革命历史题材、群众喜闻乐见、地域特色鲜明的作品。 ★2、演出40场。演出时长60分钟以上/场,参加演职人员在20人以上,参演节目不少于8个。 ★3、演出形式:包含话剧片段、朗诵、小品等节目或儿童剧演出。 ★4、演员带妆、穿演出服装。 ★5、演出需填写回执单,由活动地点管理部门加盖公章或儿童剧演出提供节目单。 ★6、可现场伴奏,也可播放录音。 ★7、演出需悬挂有 “文化惠民”或“公益”字样条幅。 ★8、需提供每场演出现场照片。 ★9、演职人员需为本单位在职员工。 ★10、演出范围鞍山市区及海城、台安、岫岩等地的街道、社区、村镇、学校、军营、公园、企业或剧场等。 ★11、供应商用于演出的节目内容不得侵害第三方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出版权。 ★12、供应商负责协调场地使用及承担场地租赁费用。 ★13、制定演出安全预案。

服务时间:至2023年12月31日完成服务

服务标准:★1、内容要求:演出内容要积极向上,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多演出现实题材、革命历史题材、群众喜闻乐见、地域特色鲜明的作品。 ★2、演出40场。演出时长60分钟以上/场,参加演职人员在20人以上,参演节目不少于8个。 ★3、演出形式:包含话剧片段、朗诵、小品等节目或儿童剧演出。 ★4、演员带妆、穿演出服装。 ★5、演出需填写回执单,由活动地点管理部门加盖公章或儿童剧演出提供节目单。 ★6、可现场伴奏,也可播放录音。 ★7、演出需悬挂有 “文化惠民”或“公益”字样条幅。 ★8、需提供每场演出现场照片。 ★9、演职人员需为本单位在职员工。 ★10、演出范围鞍山市区及海城、台安、岫岩等地的街道、社区、村镇、学校、军营、公园、企业或剧场等。 ★11、供应商用于演出的节目内容不得侵害第三方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出版权。 ★12、供应商负责协调场地使用及承担场地租赁费用。 ★13、制定演出安全预案。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周春光、高霞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文化惠民演出(歌舞、戏曲、曲艺、器乐等节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每包按成交金额的1%收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7,990.00(元)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 文化惠民演出(话剧片段、朗诵、小品等节目或儿童剧演出)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每包按成交金额的1%收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7,995.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鞍山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地址:鞍山市铁东区烈士山街3-1号              

联系方式:04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环宇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鞍山市铁东区文化街28号七楼           

联系方式:04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晓彤、牛亚男           

电 话:0412-*******

十、附件

采购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政府公益文化惠民演出服务采购项目-9.18.doc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文化惠民演出(歌舞、戏曲、曲艺、器乐等节目)

供应商名称:鞍山市演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jpg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 文化惠民演出(话剧片段、朗诵、小品等节目或儿童剧演出)

供应商名称:鞍山市艺术剧院有限责任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png

关联计划
附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演出服务 文化惠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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