砀山县民政局2023年地名标志牌设置安装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砀山县民政局2023年地名标志牌设置安装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EP-DSQT*******
二、项目名称:砀山县民政局 2023 年地名标志牌设置安装项目
三、成交信息
成交供应商名称:温州澳南实业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龙港市东塘路505-561号综合楼、7幢
成交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地名标志牌设置安装 品牌:澳南 规格型号:AN01;AN02 数量:167块;162块 单价:1810元;1485元 |
五、评审专家名单:吴刚(组长)、曹开元、李永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代理合同执行。代理费用 1.26 万元(含专家评审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2023年10月16日至2023年10月17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中伟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砀山县汉王路与梨都东路岔路口往东约 60 米,联系电话:张工 187*****774。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砀山县民政局提出投诉。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 称:砀山县万亨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砀山县财政局4楼
联系方式:王主任 153*****5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中伟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砀山县汉王路与梨都东路岔路口往东约 60 米
联系方式:张工 187*****774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 话:187*****774
十、
1.竞争性磋商文件
2.成交结果公告
3.成交供应商情况
4.中小企业声明函
2023年10月16日
0天0小时1分
0天6小时50分
标签: 地名标志牌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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