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2018年度小修保养及匝道中修工程第Y1标段施工预中标结果
2016~2018年度小修保养及匝道中修工程第Y1标段施工预中标结果
长沙绕城高速公路西北段2016~2018年度小修保养及匝道中修工程第Y1标段施工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 ||||||||||||||||||||||||||||||||||||||||||||||||||||||||||||||||||||||||||||||||||||||||||||||||||||||
2016-01-06 | ||||||||||||||||||||||||||||||||||||||||||||||||||||||||||||||||||||||||||||||||||||||||||||||||||||||
长沙市深长快速干道有限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将长沙绕城高速公路西北段2016~2018年度小修保养及匝道中修工程第Y1标段施工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中标候选人:湖南省金达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后备第一中标候选人:长沙市公路桥梁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后备第二中标候选人:湖南湘南交通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2016.1.6~2016.1.8),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须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异议须署实名、附有异议人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基本事实和相关材料。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湖南省监察厅驻湖南省交通运输厅监察室投诉。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满足《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2004年11号令)、《湖南省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以及《湖南省招标投标活动违规问题举报办法》的要求,须署实名、附有投诉人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及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禁止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及渠道取得证明材料,阻碍招标投标活动正常进行,招标人及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将对恶意异议或投诉予以驳回并通报,将按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行为评价标准,在其年度诚信评分中扣20分/次(GLSG1-9)。 中标候选人及所申报的业绩、项目经理和总工证件请见附表。 招 标 人:长沙市深长快速干道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开福区捞刀河镇 联系电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湘府中路117号高升金典商务中心12楼 传 真:****-******** 湖南省监察厅驻湖南省交通运输厅监察室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湘府西路199号 电 话:****-******** 传 真:****-******** 二一六年一月六日 附表: 中标候选人:湖南省金达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业绩公示表
项目经理和总工证件公示表
后备第一中标候选人:长沙市公路桥梁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业绩公示表
项目经理和总工证件公示表
后备第二中标候选人:湖南湘南交通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业绩公示表
项目经理和总工证件公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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