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公安局地铁分局购买10号线一期警务室警用装备项目成交公告

郑州市公安局地铁分局购买10号线一期警务室警用装备项目成交公告

关于新密市环保局视频会议室装修、设备购置及安装中标公告

郑州市公安局地铁分局购买10号线一期警务室警用装备项目

成交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QSZB*********

2、项目名称:郑州市公安局地铁分局购买10号线一期警务室警用装备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09月26日

5、评审日期:2023年10月16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址

成交金额

单位

QSZB*********

1批警用装备,其中包含防暴头盔、手提强光灯(远射灯)、手持喊话器、催泪喷射器、防毒面具等,包括产品的采购、安装、调试、验收、质保期内外服务、与货物有关的运输和保险及其他伴随服务

江苏一剑警用器材制造有限公司

靖江市渔婆北路181号

*****.00

交货期

交货地点

质 量

质量保证期

合同签订后3天内交货完毕

采购人指定地点

合格,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相关规范要求

2年

三、评审专家名单

汪丽君,杨存,胡雅君(采购人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陆仟元整(¥6000元),由成交单位支付。

收费金额:60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其他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①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②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③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④事实依据、⑤必要的法律依据、⑥提出质疑的日期,质疑函需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提供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并载明授权代表的姓名、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携带质疑函、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应当由各联合体成员按以上要求共同提交质疑函。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郑州市公安局地铁分局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郑东新区郑开大道轨道运营公司院内(省委党校新校区西北)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方式:173*****0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高新区科学大道53号中原广告产业园2号楼九层907室(解放军信息工程大学南门对面)

联系人:史先生、李女士

联系方式:03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史先生、李女士

联系方式:0371-********


附件:

202*****173451*****922*****
,郑州市,郑州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警务室 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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