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长乐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农业科技示范主体遴选结果的公示
关于2023年长乐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农业科技示范主体遴选结果的公示
为了加快推进我区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工作,大力提升我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公共服务能力,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3〕45号)、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农综〔2023〕105号)和福州市长乐区农业农村局 福州市长乐区财政局《关于报送2023年长乐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报告》(长农〔2023〕22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遴选了农业科技示范主体220个,其中种植业208个,畜牧业12个,现将遴选结果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通过来信或来电等方式向福州市长乐区农业农村局反映,地址:福州市长乐区文武砂街道文松路666号(长乐区新行政中心7号楼),电话:0591-********。
附件:农业科技示范主体名单
福州市长乐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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