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西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采购人(甲方):西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
地址:西安市凤城八路108号
联系方式:180*****221
供应商(乙方):陕西佳联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唐延路1号旺座国际A座1603室
联系方式:029-********
主要标的: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
---|---|---|---|---|---|
1 | ****** | 1(项) | ¥150,000.00 | ¥150,000.00 | 1)应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11〕285号)文件和甲方有关要求对项目进行绩效评价服务 服务内容及要求如下: ①开展前期调研:准确掌握项目概况,充分了解与项目绩效评价有关的政策文件及资料;与被评单位充分沟通,确定合适的绩效目标。 ②制定绩效评价工作方案:严格按照甲方规定的绩效评价工作方案格式及编写要求编写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内容包括项目概况、评价思路、评价指标体系、社会调查方案等,并根据甲方的意见及时进行修改和完善,按时递交甲方。 ③调查取数:严格按照修改完善的绩效评价工作方案进行调查取数,调查方法应路径科学合理,取数准确。乙方须保证数据来源和取数过程合理合规。 ④撰写绩效评价报告:严格按照甲方的格式要求撰写绩效评价报告,报告应内容详实,依据真实、论证充分,底稿及附件齐全;绩效目标、评价指标体系、主要成绩、问题分析以及对策建议应有鲜明逻辑关系;对策建议应具有针对性,对策建议还应具备合理性和可操作性。乙方应按时向甲方递交评价报告,并根据甲方及专家评审会的评审意见及时进行修改和完善。 2)独立完成评价业务,不得以任何形式将评价业务再委托给其他机构。 3)对评价工作实施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应及时向甲方报告,主动接受甲方的业务指导。 4)建立严格的项目档案管理制度,完整、准确、真实地反映记录项目评价的情况,做好各类资料的存档和保管工作。 5)未经甲方批准,乙方及其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提供、泄漏或公开评价项目的有关情况。 6)不得向被评价单位收取任何费用。 7)乙方及经办人在绩效评价服务过程中与被评价单位相互串通、提供虚假材料的,由甲方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并相应扣减评价费用,涉及违法行为的,将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
合同金额: 15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
履约期限:2023年09月29日至2023年10月20日
履约地点:
采购方式:
2023年09月29日
2023年10月17日
合同
西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
2023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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