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电力工程监理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批服务竞争性谈判中标结果
河北电力工程监理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批服务竞争性谈判中标结果
河北电力工程监理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批服务采购(竞争性谈判)成交候选人公示
(采购编号:04CL12)
各相关服务商:
河北电力工程监理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批服务采购(竞争性谈判)评审工作已经结束,现将评审委员会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予以公示,本公示公示期3天。
标段号 | 包号 | 成交候选人 | 资格能力 | 评审情况 |
FW—1 | 包1 | 河北筑研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一 |
FW—2 | 包1 | 石家庄祥润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一 |
FW—3 | 包1 | 长城(天津)质量保证中心有限公司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一 |
根据相关法规规定,应答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采购活动有着直接厉害关系的当事人有异议的,有权依法进行质疑,提出之一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 质疑必须在成交候选人公示结束前(公示期内)提出。
2. 应当提交质疑书,并包括下列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2)被质疑人的名称;
(3)质疑事项的基本事实;
(4)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 质疑人为法人的,质疑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质疑人为个人的,质疑书必须由质疑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由本人提交。
4. 下列质疑将不予以接收:
(1)在成交候选人公示结束后提出;
(2)质疑人不能证明是所质疑招标投标活动的应答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
(3)质疑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4)对质疑事项已经答复,且质疑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5)以非法途径取得的线索、证据的。
5. 质疑人不得以质疑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质疑,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6.如有质疑事项,请将盖章签字后的质疑函发送至157*****573@163.com邮箱。
采购人:河北省电力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17日
招标代理机构: 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
招标人: 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
标签: 第二批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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