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平县2016-2017年公务车辆维修及车辆保险定点采购供应商入围中标结果
富平县2016-2017年公务车辆维修及车辆保险定点采购供应商入围中标结果
富平县2016-2017年公务车辆维修及车辆保险定点采购供应商入围项目已于2016年1月7日进行公开招标,现招标工作已结束,根据评标委员会评审结论和采购人2016年1月8日的“定标复函”,现将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富平县2016-2017年公务车辆维修及车辆保险定点采购供应商入围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SCZD2015-ZB-1527/1 三、采购人名称:富平县财政局 地址:富平县频阳大街北段 联系方式:****-*******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二路山西证券大厦八楼 联系方式:***-********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本项目共分两个标段,第一标段为公务车辆维修定点采购供应商入围,第二标段为车辆保险定点采购供应商入围,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用途:自用 项目性质:财政资金 六、中标信息: 一标段: (一)1、入围供应商:陕西车之恋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2、工时费优惠率:30% 材料管理费加收费率:8% 3、地址:陕西省富平县东一环西侧 4、联系人:于宝文 5、联系电话:****-******* (二)1、入围供应商:陕西博世中达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2、工时费优惠率:30% 材料管理费加收费率:10% 3、地址:富平县荆山大道中段中农西部农博城4S区 4、联系人:蒋金龙 5、联系电话:****-******* (三)1、入围供应商:富平县永安汽车修理厂 2、工时费优惠率:45% 材料管理费加收费率:5% 3、地址:富平县迤山火霸锅炉厂北侧往西20米 4、联系人:张辉 5、联系电话:****-******* (四)1、入围供应商:富平县兆祥汽贸有限责任公司兆祥汽车修理厂 2、工时费优惠率:40% 材料管理费加收费率:5% 3、地址:富平县温泉路西段 4、联系人:杨西宁 5、联系电话:****-******* (五)1、入围供应商:富平县平安汽车装潢修理厂 2、工时费优惠率:40% 材料管理费加收费率:2% 3、地址:富平县果品市场内 4、联系人:毛东平 5、联系电话:139*****600 (六)1、入围供应商:陕西峻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2、工时费优惠率:40% 材料管理费加收费率:3% 3、地址:富平县乔山路北段 4、联系人:刘冬梅 5、联系电话:****-******* (七)1、入围供应商:富平县李琴汽修厂 2、工时费优惠率:40% 材料管理费加收费率:10% 3、地址:富平县车站大街东段 4、联系人:姚富智 5、联系电话:****-******* (八)1、入围供应商:富平县城关汽车修理厂 2、工时费优惠率:30% 材料管理费加收费率:5% 3、地址:富平县城关镇尖角村塔坡西200米 4、联系人:张建林 5、联系电话:****-******* 二标段: (一)1、入围供应商: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富平支公司 2、保费执行标准:车险费改政策的统一标准 车险险种范围:交强险、商业车险 3、地址:富平县荆山大道西侧西部农博城A7-1118号 4、联系人:展鹏 5、联系电话:****-******* (二)1、入围供应商: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渭南中心支公司 2、保费执行标准:最新车险费改政策的统一标准 车险险种范围:详见投标文件 3、地址:渭南市林业大厦一楼太平洋财产保险公司 4、联系人:张军 5、联系电话:****-******* (三)1、入围供应商: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富平支公司 2、保费执行标准:保监会审批的商业车险费率方案 车险险种范围:详见投标文件 3、地址:渭南市前进路北段排污站3楼 4、联系人:刘芳 5、联系电话:****-******* (四)1、入围供应商: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渭南中心支公司 2、保费执行标准:详见投标文件 车险险种范围:详见投标文件 3、地址:渭南市西四路惠园小区东门 4、联系人:买发臻 5、联系电话:****-******* (五)1、入围供应商: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渭南中心支公司富平营销服务部 2、保费执行标准:详见投标文件 车险险种范围:详见投标文件 3、地址:富平县车站大街东段安邦保险(鑫瑞园小区对面) 4、联系人:周永红 5、联系电话:****-******* (六)1、入围供应商: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富平支公司 2、保费执行标准:最新车险费改统一标准 车险险种范围:详见投标文件 3、地址:富平县南韩花园小区A区8号楼17号 4、联系人:张军卫 5、联系电话:0913-8232438 七、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闵绥艳、高建侠、林忠、汪尧武、康选民、 八、采购项目联系人:张维昕 程燕 联系方式:***-******** 九、各有关当事人若对本公告有异议,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之有关规定执行。 十、公告期自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1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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