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宏?世纪广场西侧1、2、3号地块工程设计(第二次)预中标结果
博宏?世纪广场西侧1、2、3号地块工程设计(第二次)预中标结果
项 目 名 称 | 黔江区博宏世纪广场西侧1、2、3号地块项目工程设计(第二次) | ||||||||
招标公告编号 | 060557 | ||||||||
招标人 | 重庆市博宏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联系电话 | |||||||
招标代理机构 |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
一标段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深圳市华纳国际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重庆热地建筑规划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四川域高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
拟中标人 | 深圳市华纳国际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元/㎡) | 23.57 | ||||||
工商注册号 | 组织机构代码 | ********-7 | |||||||
投诉受理部门 | 区发改委 | 联系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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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重庆市博宏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2016年1月11日(单位公章) |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1月11日(单位公章) |
备注: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由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答复;对答复不满意的,才能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和《重庆市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实施细则》(渝发改标[2014]1168号)执行。
2、项目如划分多个标段(合同包)的,应按不同合同段分别填写“标段(合同包)名称”、“中标候选人及排序”、“拟中标人”。自行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一栏不填;
本招标项目黔江区博宏世纪广场西侧1、2、3号地块项目工程设计(第二次)已由黔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备案证*******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博宏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业主自筹。项目设计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黔江区博宏世纪广场西侧1、2、3号地块项目工程设计(第二次)
2.2 建设地点:黔江区正阳街道办事处
2.3 设计规模:规划用地9331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300000平方米,绿地率≥25%,容积率≤3,建筑密度≤50%,建筑限高≤80米。
2.4 招标范围:本工程范围内的方案设计(含项目设计说明及工程估算、区位图、效果图、透视图、鸟瞰图、日照分析图、竖向分析图、交通分析图、管网图、消防专篇、绿化专篇、总平面图、平、立、剖面图等工程的设计内容);初步设计(含建筑、结构、所有外装饰、绿色建筑、设备图(含消防水池)、节能计算书、结构计算书、节能计算模型、工程概算、消防、绿化、道路管网、路灯、挡墙、深基坑挡护等附属设计资料);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总图、建筑、结构、给排水、强电、弱电及(智能化到管井)、暖通、燃气、节能、消防、道路管网、绿化、路灯、挡墙、深基坑挡护等附属设计)、建筑工程所有外装饰等设计及施工阶段、室外附属配套工程、竣工验收阶段、质量保修阶段的设计服务,以及协助发包人完成各项审批手续办理等工作内容。各阶段的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按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8年版)和《重庆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技术规定(2014版)执行。
设计总周期:80天(日历天),其中方案设计阶段20天、初步设计阶段30天、施工图设计阶段30天。
2.6本招标项目不允许分包。
3.投标人资格和业绩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2012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有类似项目设计业绩(15万平方米小区)1个及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凡近三年内被各级、各行业主管部门列入不良企业或有黑名单记录的企业不能参与本次投标。
3.3重庆市市外设计企业按渝建发【2011】40号规定执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前,登录“重庆市黔江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网址(www.qjdtc.com)”下载该项目的招标文件、图纸、答疑补遗等资料。
4.2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重庆市黔江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网址(www.qjdtc.com)”或上关于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不论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
4.3 招标文件费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收取,600元/份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黔江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 人:重庆市博宏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黔江区新华大道西段原人民银行606室
邮编:409000
联系 人:罗策恒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黔江区新华大道中段华弘设计公司601室
邮编:409000
联系人:孙慧
联系电话:139*****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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