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2022年度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三峡后续工作预算执行情况绩效复核结果
福建省2022年度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三峡后续工作预算执行情况绩效复核结果
按照《财政部办公厅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水利相关转移支付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财办农〔2023〕14号)部署,水利部三峡司印发了《关于开展2022年度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三峡后续工作)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函》(三峡司函〔2023〕2号),并在我省2022年度三峡后续工作专项资金预算执行情况自评的基础上开展了绩效复核工作,结果如下:
一、转移支付基本情况。2022年度,财政部安排我省三峡后续工作专项资金预算2407万元。2021年12月21日,省财政厅、水利厅联合印发《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度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三峡后续工作)的通知》(闽财农指〔2021〕109号),将三峡后续工作专项资金2407万元全部下达至9个设区市,其中:福州市380万元、厦门市200万元、宁德市220万元、莆田市200万元、泉州市380万元、漳州市380万元、龙岩市150万元、三明市250万元、南平市247万元。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2022年度我省三峡后续工作资金共帮扶移民安置村数量54个,受益移民3374人。全年共实施项目65个,项目按时开工率、按时验收率、工程质量合格率、验收通过率均为100%。移民安置区居民(含移民)满意度93%,促进相关信访问题化解率100%。项目的实施进一步改善了三峡移民生产生活现状,受到三峡移民的广泛好评。
三、绩效评价结论。2022年度三峡后续工作专项资金分配合规,及时足额到位,使用管理规范,很好地实现了绩效目标,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绩效评价等级为“优”。
附件:水利部三峡工程管理司关于印发2022年度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三峡后续工作)区域绩效复核报告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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