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颐中科技有限公司一种电子装置的辅助设计与制作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

青岛颐中科技有限公司一种电子装置的辅助设计与制作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


青岛颐中科技有限公司一种电子装置的辅助设计与制作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SDDQZB-2023-265发布时间2023-10-19
项目名称青岛颐中科技有限公司一种电子装置的辅助设计与制作采购项目阅读量12

青岛颐中科技有限公司一种电子装置的辅助设计与制作采购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SDDQZB-2023-265)

公示结束时间:2023年10月24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 一种电子装置的辅助设计与制作采购项目: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 1 名:深圳市合元科技有限公司,其他类型投标报价:******.00元(不含税),******.00元(含税6%),质量:响应招标文件,工期/交货期/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项目所有内容;

中标候选人第 2 名:深圳市精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其他类型投标报价:******.00元(不含税),******.00元(含税6%),质量:响应招标文件,工期/交货期/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项目所有内容;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深圳市合元科技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中标候选人(深圳市精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深圳市合元科技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中标候选人(深圳市精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深圳市合元科技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响应招标文件;

中标候选人(深圳市精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响应招标文件;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代理书面提出(以快递或邮寄件寄送的以收到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书面的异议文件须加盖其单位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电话、短信、传真、复印件、电子邮件等不作为有效书面异议文件,否则无效不予受理。异议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否则无效也不予受理。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三、其他

1.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在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东省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2.公示期:自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发布次日起3个工作日。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青岛颐中科技有限公司。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青岛颐中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沾化路3号甲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0532-********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德勤招标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济南市高新区海信龙奥 9 号

联 系 人: 秦女士

电 话:0531-********、0533-*******

电子邮件: shandongdeqin@163.com


标签: 一种电子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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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德勤招标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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