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江小学滨河分校暂定名项目监理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江小学滨河分校暂定名项目监理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中江小学滨河分校暂定名项目监理

项目编号

WH15GC2023FJ1870

标段名称

中江小学滨河分校暂定名项目监理

标段编号

WH15GC2023FJ******

招标人

名称

芜湖市鸠江区教育局

地址

安徽省芜湖市九华北路789号

联系人及电话

钱工 0553-*******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安徽泽普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芜湖市湾沚区世纪华庭

联系人及电话

殷继宇 186*****550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2023年10月19日

第一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芜湖市正泰工程建设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

投标费率(%)

1.1

项目总监

姓名:张轶

证书名称:房屋建筑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证书编号:********

工期(天)

250

质量承诺

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1.皖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新建门急诊住院综合楼工程;2.安徽工程大学国际工程师学院7-9#学生公寓(新增学生公寓)工程监理。

规定公示的
总监理工程师业绩

安徽工程大学国际工程师学院7-9#学生公寓(新增学生公寓)工程监理

规定公示的单位奖项

1.芜湖华强R06地块36班小学,省优黄山杯;2.皖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门急诊住院综合楼,省优黄山杯。

第二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京兴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投标费率(%)

1.13

项目总监

姓名:张军

证书名称:房屋建筑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证书编号:********

工期(天)

250

质量承诺

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1.北京新机场工作区工程房建项目监理一标段;2.北京丽泽金融商务区E区13、14地块项目。

规定公示的
总监理工程师业绩

中央民族大学新校区图书馆、计算中心和公共教学楼群建设项目

规定公示的单位奖项

总部综合楼(丰台区丽泽金融商务区E—18地块商业金融项目),2020-2021年度国家优质工程奖。

第三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四川元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投标费率(%)

1.18

项目总监

姓名:林建

证书名称:房屋建筑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证书编号:********

工期(天)

250

质量承诺

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1.成都理工大学产业技术学院(一期)项目;2.成都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测服务中心项目。

规定公示的
总监理工程师业绩

遂宁市市民中心建设项目

规定公示的单位奖项

1.外包服务中心项目,四川省建设工程天府杯奖(省优质工程)2022~2023年度;2.四川大学宜宾园区(一期),四川省建设工程天府杯奖(省优质工程)2022~2023年度。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公示时间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1.评标得分情况一览表(见附件)

2.中小企业声明函(见附件)

3.样本值单位:芜湖市正泰工程建设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京兴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六安市建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四川元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大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4.评标基准价:1.14%

提示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联系电话:0553-*******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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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滨河分校暂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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