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正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吉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就“吉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检察院办案设备采购项目”项目(项目编号:ZJZB201512C03)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ZJZB201512C03
项目名称:吉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检察院办案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联系人:李经理
联系方式:139*****377
二、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名称:吉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
采购人地址:吉林市高新区
采购人联系方式:张强 ****-********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吉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检察院办案设备采购项目【第一包:网络视频接访系统】中标公示
吉林市正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受 吉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 的委托对 吉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检察院办案设备采购项目【第一包:网络视频接访系统】 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本次开标结果公布如下:
1、招标编号:ZJZB201512C03-1
2、评定中标结果的日期:2016年1月11日
3、中标人名称:吉林省联宇合达科技有限公司
4、中标金额:贰拾贰万玖仟元整(¥:229,000.00元)
5、中标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标准的合格产品。
6、供货期:签订合同后10日历天。
招标人名称:吉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市正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评标委员会成员:孔繁杰、吕太、马锐、宋克、张强
联系人:李经理 联系电话:133*****181
以上中标结果公示五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如果没异议,中标人将被发放中标通知书。如果本项目的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方式向吉林市正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
吉林市正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月11日
吉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检察院办案设备采购项目【第二包:电子卷宗设备】中标公示
吉林市正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受 吉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 的委托对 吉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检察院办案设备采购项目【第二包:电子卷宗设备】 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本次开标结果公布如下:
1、招标编号:ZJZB201512C03-2
2、评定中标结果的日期:2016年1月11日
3、中标人名称:吉林省联宇合达科技有限公司
4、中标金额:柒拾陆万元整(¥:760,000.00元)
5、中标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标准的合格产品。
6、供货期:签订合同后20历天。
招标人名称:吉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市正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评标委员会成员:孔繁杰、吕太、马锐、宋克、张强
联系人:李经理 联系电话:133*****181
以上中标结果公示五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如果没异议,中标人将被发放中标通知书。如果本项目的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方式向吉林市正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
吉林市正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月11日
吉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检察院办案设备采购项目【第三包:脏证物证室设备】中标公示
吉林市正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受 吉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 的委托对 吉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检察院办案设备采购项目【第三包:脏证物证室设备】 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本次开标结果公布如下:
1、招标编号:ZJZB201512C03-3
2、评定中标结果的日期:2016年1月11日
3、中标人名称:吉林省联宇合达科技有限公司
4、中标金额:玖万壹仟元整(¥:91,000.00元)
5、中标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标准的合格产品。
6、供货期:签订合同后10日历天。
招标人名称:吉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市正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评标委员会成员:孔繁杰、吕太、马锐、宋克、张强
联系人:李经理 联系电话:133*****181
以上中标结果公示五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如果没异议,中标人将被发放中标通知书。如果本项目的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方式向吉林市正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
吉林市正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月11日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吉林市正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吉林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李经理 ********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5年12月21日
中标日期:2016年01月11日
总中标金额:108.0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