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路桥第一工程有限公司砂石料采购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2022-LQ1GS-WZ-004)
项目名称:山西路桥第一工程有限公司砂石料采购
招标人:山西路桥第一工程有限公司(电话:0351-*******)
招标代理: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电话:191*****828)
上级监督部门: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采购中心(0351-*******)
本级监督部门: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中心(0351-*******)
公示期限:2022年5月5日17时至2022年5月9日17时
山西路桥第一工程有限公司砂石料采购招标评标工作已经结束,现将本次招标的评标结果进行公示:
一、中标候选人
第十标段
采购限价:*******元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泽州县辉煌源工贸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标段 | 分项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税率 | 单价(含税) | 总价(含税) |
10 | 水洗机制砂 | / | 吨 | ***** | 13% | 85 | *******.00 |
金额小计 | *******.00元 |
供货期 | 根据招标人项目需求供货,总供货期至项目完工 |
质量标准 | 所供材料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公路工程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和项目设计图纸要求 |
交货地点 | 山西省晋城市泽州县南村镇浪井村 |
第二中标候选人名称:山西永铎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标段 | 分项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税率 | 单价(含税) | 总价(含税) |
10 | 水洗机制砂 | / | 吨 | ***** | 13% | 98 | *******.00 |
金额小计 | *******.00元 |
供货期 | 根据招标人项目需求供货,总供货期至项目完工 |
质量标准 | 所供材料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公路工程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和项目设计图纸要求 |
交货地点 | 山西省晋城市泽州县南村镇浪井村 |
第三中标候选人名称:山西聚鑫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标段 | 分项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税率 | 单价(含税) | 总价(含税) |
10 | 水洗机制砂 | / | 吨 | ***** | 13% | 99 | *******.00 |
金额小计 | *******.00元 |
供货期 | 根据招标人项目需求供货,总供货期至项目完工 |
质量标准 | 所供材料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公路工程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和项目设计图纸要求 |
交货地点 | 山西省晋城市泽州县南村镇浪井村 |
二、中标候选人单位业绩信息
第十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
名称 | 单位业绩 |
泽州县辉煌源工贸有限公司 | 山西陆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供货合同 |
第二中标候选人
名称 | 单位业绩 |
山西永铎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 山西九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水洗机制砂供货合同 |
第三中标候选人
名称 | 单位业绩 |
山西聚鑫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 河北省三楷展创有限公司石家庄搅拌站混凝土、机制砂、水洗砂采购 |
三、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3.1 资格要求:投标人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须为一般纳税人,且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的制造商或经销商。
3.2 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制度,可接受招标人月度计量支付。
3.3 业绩要求:近三年(2019 年4月至今)完成过1项同类材料供货业绩(业绩认定以合同协议书为准)。
3.4 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 2019 年4月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响应资格未被取消,财产未被接管、冻结,未处于破产状态;投标人近三年未因发生过骗取成交和严重违约、违纪违法、质量事故及重大合同纠纷被行业主管单位或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或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明令禁止参与投标并且目前正处于处罚期内。
3.5 其他要求:所投材料应具有近一年内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 。
3.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企业主要负责人(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等)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标段项目,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无效。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对本结果有异议者须在公示期内向项目监督人或招标人署名反映。
2.异议书应包括下列内容:
2.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2.3法律依据(具体条款);
2.4相关请求及主张;
2.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五、其他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