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宁县高标准蓝莓示范园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交易结果公示

怀宁县高标准蓝莓示范园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交易结果公示

项目名称

怀宁县高标准蓝莓示范园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

皖H******

招标人

怀宁县乡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人代表及联系方式

唐立:0556-*******

最高限价

********.24元

代理机构

怀宁县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安徽省安庆市怀宁县高河镇育儿路143号;0556-*******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开标时间

2023年10月19日09时00分

计划工期

60日历天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第一中标

候选人

名 称

陕西省外经贸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牵头人)

安徽小吏港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

投标工期

60日历天

地 址

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青年路111号陕西省止

园饭店二号楼二层;安徽省安庆市怀宁县高河镇政和路17号。

投标价(元)
/费率(%)

********.91元

项目负责人

王??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261*****4764

技术负责人

王熙

质量标准

合格

项目负责人获奖

项目负责人业绩

技术负责人获奖

技术负责人业绩

企业获奖

企业业绩

1、西咸新区公安局空港新城分局永和路派出所项目

2、高科麓湾国际社区项目DK5号(BQ3-9-11)地块1#、5#楼建安工程

第二中标

候选人

名 称

浩天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投标工期

60日历天

地 址

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长沙片区芙蓉区隆平高科技园合平路618号A座202-40

投标价(元)
/费率(%)

********.86元

项目负责人

陈志坚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243*****6741

技术负责人

李虹武

质量标准

合格

项目负责人获奖

项目负责人业绩

技术负责人获奖

技术负责人业绩

企业获奖

企业业绩

1、城西区三中心新建项目

2、理塘县第三完全中学教学楼及辅助用房(二期)建设项目

第三中标

候选人

名 称

安徽佳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牵头人)

安徽省曙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

投标工期

60日历天

地 址

安徽省安庆市怀宁县高河镇独秀大道 192 号、安徽省池州市东至县尧渡镇环城北路

投标价(元)
/费率(%)

********.03元

项目负责人

徐桂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234*****2873

技术负责人

查律

质量标准

合格

项目负责人获奖

项目负责人业绩

技术负责人获奖

技术负责人业绩

企业获奖

企业业绩

1、安徽新北卡化学有限公司二期工程土建项目

2、璞玉星城一期(1#2#15-17#19#楼及物业管理中心)

公示时间

2023年10月20日至2023年10月23日17时30分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一、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访问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79.5.14:90/TPBidder/memberLogin)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联系人:张莹,联系电话0556-*******

二、若投标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过在线或现场的方式向怀宁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6-*******;0556-*******,在线方式,请访问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79.5.14:90/TPBidder/memberLogin)进行在线投诉。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高标准蓝莓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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