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设计之都三期地块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资格审查结果公示

广州设计之都三期地块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资格审查结果公示

广州设计之都三期AB*******地块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编号:JG2023-5680]项目资格审查工作已经结束,具体结果公示如下:

序号

投标申请人名称

资格审查结果
(通过/不通过)

资审不通过

具体原因

1

中儒科信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通过

2

(主)山西二建集团有限公司,(成)广州华森建筑与工程设计顾问有限公司

通过

3

(主)中翎建业集团有限公司,(成)中凡国际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通过

4

平煤神马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通过

5

(主)豫琳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成)广州市尚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通过

6

(主)重庆乾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成)唐山市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通过

7

福建省华荣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通过

8

(主)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成)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通过

9

青岛亿联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通过

10

(主)中国土木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成)广州建筑产业开发有限公司

通过

11

(主)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成)中天华南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成)广州珠江外资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通过

12

(主)中铁城建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成)广州城建开发设计院有限公司

通过

13

江西省朝晖城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通过

14

(主)中国二十冶集团有限公司,(成)广东铭扬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成)江苏省建筑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通过

15

(主)广西建工集团第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成)广州智海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通过

16

(主)陕西盛鑫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成)广州筑鼎建筑与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通过

17

(主)贵州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成)广州宝贤华瀚建筑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通过

18

中通建工城建集团有限公司

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资审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广州市品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李工

联系电话:020-********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广州市白云区建设工程研究和招投标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020-********

联系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大金钟路23号白云区住房和建设交通局二楼

招标人名称:广州市品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日期:2023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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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设计施工 总承包 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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