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洲开发银行贷款农业综合开发长江绿色生态廊道项目重庆市忠县土建工程的中标候选人

亚洲开发银行贷款农业综合开发长江绿色生态廊道项目重庆市忠县土建工程的中标候选人

亚洲开发银行贷款农业综合开发长江绿色生态廊道项目重庆市忠县土建工程(CW1A01-CQZX2022-01)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示期:2023年10月23日至2023 年10月26日)

项目标段名称

亚洲开发银行贷款农业综合开发长江绿色生态廊道项目重庆市忠县土建工程(CW1A01-CQZX2022-01)

最高限价(或招标控制价)(元)

/

项目编码

500*****230525*****0101

招标公告编号

/

招标人

忠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招标人联系电话

023-********

招标代理机构

中海建国际建设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023-********

中标候选人排序

名称

投标报价(元)

工期

质量

拟任项目负责人

姓名

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第一名

重庆市忠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8,318,802.76

6个月

合格

郭荣光

二级注册建造师

250*****009*****

第二名

中澳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8,370,070.85

6个月

合格

龙贤辉

一级注册建造师

150*****016*****

第三名

重庆捷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8,503,583.16

6个月

合格

王斌

二级注册建造师

250*****010*****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招标文件规定应公示的其他内容

1、重庆营兴实业有限公司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与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工程量清单不符。根据招标文件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29.1条“业主只能依据“投标人须知”第11条规定的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确定投标的响应性。”及“1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2)“投标人须知”第12条、第14条和第15条规定或“投标资料表”规定的包括已报价的工程量清单的全部格式表格”,重庆营兴实业有限公司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其投标被拒绝。

2、评标委员会在评审中发现四川缔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另一投标单位“中国建筑西南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关键设备1m3挖掘机机械设备为自有,设备现状均为“设备目前所在项目:重庆市巴南中学校风雨操场建设工程”,两家单位该页投标文件完全一致(详见评标报告第116页及117页),怀疑两家单位有围标串标嫌疑,故业主分别向两个单位发出澄清。业主于2023年7月6日向四川缔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国建筑西南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发出澄清函Ⅰ要求其澄清1m3挖掘机设备现状并提供自有证明材料及设备目前所在项目地的证明材料。两家单位均于2023年7月13日递交澄清回复。四川缔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和中国建筑西南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均回复上述设备为租赁,且未对设备现状进行回复。业主于2023年7月20日再次向两家发出澄清函Ⅱ要求其对设备所在项目情况进行回复,要求提供设备目前所在项目地的证明材料。两家单位均于2023年7月27日第二次澄清回复其关键设备为租赁,未递交1m3挖掘机目前所在项目地的证明材料。鉴于四川缔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中国建筑西南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两次澄清回复均未合理解释其关键设备1m3挖掘机设备现状,且该页投标文件完全一致,故业主判定两家单位有围标串标行为。根据招标文件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第3条 腐败与欺诈行为”的规定,四川缔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和中国建筑西南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废标。

3、河南正海实业有限公司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关键岗位人员中的安全员、施工员数量不满足招标文件对该岗位数量的要求,业主于2023年7月6日向其发出澄清函Ⅰ要求其另行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安全员、施工员各一名,并提供身份证、上岗证、职称证、在投标截止日期前三个月连续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及管理过的项目业绩证明或用户证明,澄清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13日17:00。河南正海实业有限公司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澄清资料,根据招标文件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27.2 如果投标人没有在业主的澄清要求所规定的时间内就其投标提供澄清,其投标可被拒绝”河南正海实业有限公司的投标被拒绝。

4、重庆启邦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在投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报价中“4:6土夹石换填”单价为11.99元/m3、第2.3.2.1.9.3项“150mm厚C20砼路面”单价为68.46元/m2、第2.3.2.2.8项“200mm厚C25砼路面”单价为82.68元/m2,均低于市场价;且“150mm厚C20砼路面”每立方米单价为456.4元,高于“200mm厚C25砼路面”每立方米单价413.4元。业主于2023年7月6日向其发出澄清函Ⅰ要求其澄清该情况,澄清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13日17:00。重庆启邦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于2023年7月11日澄清回复“我单位混凝土价格低于市场价,我单位C15价格低于信息价3.4元/m3,但我单位的混凝土实际购买价格低于信息价,C25混凝土,由于我单位在其他项目上有余量,故而价格低于C15”,未递交相关证明材料。业主于2023年7月20日向其发出澄清函Ⅱ要求其提供C15混凝土购买合同、发票、汇款证明以及C25混凝土在其他项目上有余量的库存证明、C25混凝土购买合同、发票、汇款证明、用量证明。并提供主要原材料河砂(机制砂)及碎石相应的购买合同、发票、汇款证明。澄清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27日17:00,重庆启邦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澄清资料,根据招标文件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27.2 如果投标人没有在业主的澄清要求所规定的时间内就其投标提供澄清,其投标可被拒绝”的规定,重庆启邦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投标被拒绝。

5、宏锋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在投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报价中第2.3.2.1.7项“150mm厚C20砼路面”单价为46.09元/m2、第2.3.2.2.8项“200mm厚C25砼路面”单价为46.74元/m2、第2.5.1.5项“C20现浇钢筋砼底板”单价为320.33元/m3、第2.5.1.7项“C20现浇钢筋砼楼梯”单价为168.64元/m3、第2.5.2.20项“M10浆砌花砖护栏” 单价为312.97元/m3、第2.5.3.6项“C15砼垫层”单价为282.06元/m3 、第2.5.3.7项“C25钢筋砼池底”单价为320.33元/m3 ,均低于市场价。业主于2023年7月6日向其发出澄清函Ⅰ要求其澄清该情况,澄清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13日17:00。宏锋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澄清资料,根据招标文件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27.2 如果投标人没有在业主的澄清要求所规定的时间内就其投标提供澄清,其投标可被拒绝”的规定,宏锋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的投标被拒绝。

中标候选人评标情况

商务、技术、资格合格,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确定中标候选人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忠县农业农村委员会(联系人:陶泽华,联系电话:023- 023-********)提出异议。

招标人(盖章):

2023年 10月23日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2023年10月23日



申请履约保函/低价风险担保保函

标签: 农业综合开发 贷款 生态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中海建国际建设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返回首页

收藏

附件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