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方案论证中标结果

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方案论证中标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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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国有东门林场受我局委托承办的9.7雷卡分场1000林班毁坏林地案和10.2向阳分场0059林班毁坏林地案,涉及两个违法行为人,毁坏林地共0.0777公顷,经具有林业调查设计资质的机构出具的报告,雷卡分场1000林班0029.1小班,毁坏林地面积0.0265公顷,植被恢复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1157元,平均4.37元/平方米;向阳分场0059林班0009.1、0012.1小班,毁坏林地面积0.0512公顷,植被恢复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3540.2元,平均6.92元/平方米。该两个案件涉及植被恢复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均低于10元/平方米。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关于规范涉林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公益诉讼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衔接工作的意见 》(桂林发﹝2022﹞20号)的要求,东门林场于2023年8月12日就9.7雷卡分场1000林班毁坏林地和10.2向阳分场0059林班毁坏林地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的两个方案召开论证会。经与会专业技术人员论证,《东门林场雷卡分场1000林班0029小班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方案》和《东门林场向阳分场0059林班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方案》的森林植被恢复方法、造林地点和面积、造林林种的确定、造林树种的选择、森林植被恢复造林技术设计、投资估算、保障措施、检查和验收等符合要求,两个方案可行。

现对论证结果及方案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如对相关费用有异议,请及时向市林业局反映,并提供加盖单位印章或者签署实名和联系方式的反映材料。

公示时间:2023年10月12日—2023年10月20日

联系人:黄晓明,联系电话:0771-*******

地址:崇左市江州区石景林街道友谊大道7号崇左市林业局,邮编:******

附件:1.东门林场雷卡分场1000林班0029小班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方案

2.东门林场向阳分场0059林班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方案

崇左市林业局

2023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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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恢复 方案 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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