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淄博市工业学校智能制造虚拟仿真基地高水平中职学校建设汽修实训室改造项目验收公告

山东省淄博市工业学校智能制造虚拟仿真基地高水平中职学校建设汽修实训室改造项目验收公告

山东省淄博市工业学校山东省淄博市工业学校 智能制造虚拟仿真基地(高水平中职学校)建设汽修实训室改造项目验收报告公示

一、合同编号:SDGP370*****020**********A_001

二、合同名称:山东省淄博市工业学校 智能制造虚拟仿真基地(高水平中职学校)建设汽修实训室改造项目

三、项目编号:SDGP370*****020**********

四、项目名称:山东省淄博市工业学校 智能制造虚拟仿真基地(高水平中职学校)建设汽修实训室改造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山东省淄博市工业学校

地 址: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齐兴路102号

联系方式:0533-*******

供应商(乙方):淄博普来瑞电器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淄博市淄川经济开发区高家社区淄州大道中段淄博中一先进制造产业城A区7号

联系方式:138*****381

六、合同主要信息

服务内容:为钣金实训室工位隔断、实训室工位工具收纳柜、柴油发动机、无人机、钣金智能焊机、实训工位吊牌、新能源汽车实训设备

服务要求:1. 供应商应在交货同时向采购人提供本合同所采购与供应设备制造商出具的书面质量保证书。 2. 本合同所采购与供应的设备,应符合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各项技术性能指标经本项目所在地具有相应检测资质的专业机构或单位检测中心检验必须符合国标要求。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出现新的国家标准,则以更新后的标准为准。 3. 供应商的设备供应与管理应符合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和ISO9000质量体系标准。 4. 本合同所采购与供应设备的质量保证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 5. 质量保证期内,供应商无条件的向采购人提供缺陷产品的免费维修、更换等服务。针对采购人提出的书面要求,供应商必须在3日内给予书面答复。如有必要,供应商在3日内指派专人到现场解决,因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供应商承担。 6. 不论任何原因,供应商借故推脱或拒绝采购人提出的维修、更换等服务请求,采购人有权自行解决,实际发生的维修或更换等费用,从应支付给供应商的货款中扣除,并保留进一步索赔的权利。维修或更换设备的质量保证期相应延长6个月。 7. 质量保证期内,如因供应商产品质量导致出现项目质量问题,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服务期限:长期

服务地点:山东省淄博市工业学校

七、验收日期:2023年9月14日

八、验收组成员(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徐友平 曹海燕 李金爽 巩玉雪 相长江

九、验收意见:经过验收小组认真、仔细地检查,供货单位货物完全符合《买卖合同》的规定,货物型号、数量、质量及有关技术指标均达到要求,验收合格。相关资料已移交于验货单位,验货单位无任何异议。

十、其他补充事宜:

标签: 虚拟仿真 智能制造 实训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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