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寿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仁寿县博物馆展陈及配套区域装修工程EPC项目监理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仁寿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仁寿县博物馆展陈及配套区域装修工程EPC项目监理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1*****230*****

二、项目名称:仁寿县博物馆展陈及配套区域装修工程EPC项目监理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四川策信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四川省眉山市仁寿县怀仁街道仁寿大道二段117号(中央国际广场)1幢A单元15层1号 741,38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服务类(四川策信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工程监理服务 仁寿县博物馆展陈及配套区域装修工程EPC项目监理 设计图及招标工程量清单全部施工监理内容。(含设计、施工全过程、新增工程、施工期延长及工程监理试验检测、竣工验收结算及缺陷责任期内的监理服务) 采购包1: 标的名称:仁寿县博物馆展陈及配套区域装修工程EPC项目监理 参数性质 序号 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 1 一、项目概况 仁寿县全域旅游公共服务保障设施建设二期项目(仁寿县博物馆展陈布展及配套服务区域装修工程项目)建设规模:展厅总面积4521平方米(含常设展厅3565平方米,临展厅956平方米)。配套服务区域6073.96平方米。 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临展厅、历史文化厅、黑龙滩艰苦奋斗厅、仁寿文化展厅、沉浸式展厅、非遗展厅的装修、展陈布展、多媒体系统和专业灯光及配套服务区域装修等内容。 二、服务内容 2.1监理工作内容 2.1.1、质量控制管理 2.1.2、工期控制管理 2.1.3、投资控制管理 2.1.4、合同管理 2.1.5、信息资料管理 2.1.6、组织协调工作 2.1.7、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工作 2.2监理工作职责及主要方向 2.2.1、监理工作的职责 监理对项目质量控制分三步进行:即施工准备阶段做到事前控制。施工阶段做到旁站监理和同步抽检,帮助实施单位按设计图纸、技术交底及技术规程施工,工序完工后,实施单位应在自检达到合格后将全部质量保证文件及工程质量的必要说明及隐蔽工程记录单,由监理工程师对照质量检查记录作观感签收。施工结束时进行量测鉴定并督促进行整改。 2.2.2、监理工作的主要方向 ①投资控制 1)对投标文件之外的变更及新增项目,由采购人决定,监理对工程量进一步确认,以控制费用支出。 2)做好项目材料进场后的验收工作,严格按规范要求进行验收测量记录签证。 3)严格签证,检查督促实施单位执行合同情况。 ②质量控制 1)督促审核实施单位质量安全体系,要求上报实施组织管理网络,要求质检人员深入现场,把好每道工序 关键部位,并做好自检。 2)督促实施单位做好岗位培训,要求配置一定比例的熟练工人。 3)督促实施单位遵循项目建设的原则:必须符合设计要求,严格遵照设计图纸实施;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要求。 4)督促严格按设计图纸进行施工。如发现图纸与现场实际不符应及时告知甲方并协助办理变更手续。 5)进度控制:按竣工时间要求严控实施进度,确保按期完工。 2.2.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验收合格标准。 2.2.4、质保期:按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2.2.5、服务范围:设计图及招标工程量清单全部施工监理内容。(含设计、施工全过程、新增工程、施工期延长及工程监理试验检测、竣工验收结算及缺陷责任期内的监理服务)。 3、其他要求 3.1、成交供应商在项目实施过程当中须合理配置服务团队,人员须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能力,成交供应商须具有类似履约经验,并根据项目技术特点,编制项目实施方案。供应商提供的各种服务均须满足国家现行相关规范(或标准)。 3.2、成交人须接受采购人临时安排的与项目有关的工作。 3.3、安全要求:该项目实施监理工作全过程安全责任均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负责。 三、商务及其他要求 1、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70日历天。 2、合同履约地点:仁寿县怀仁街道城北新城天府仁寿大道与仁寿大道交叉口。 3、付款方式:分期付款。签订合同后支付合同总额的30%作预付款;项目履约完成并通过审查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总额的100%。(若成交单位属于民营中小企业,预付款比例调整至40%,其余内容不变)。本项目付款方式以此条款为准。 4、验收交付标准:采购人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印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财库〔2016〕205号)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验收。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70日 采购包1: 采购人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印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财库〔2016〕205号)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验收 741,38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黄朝锐(采购人代表)、王玲、伍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按照成本支出加合理利润的原则确定代理费服务费收费标准,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仁寿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地址:眉山市仁寿县文林镇仁寿大道二段164号

联系方式:180*****8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金广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沁河路7号山海天花园二期8栋4-2号

联系方式:189*****1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单位管理员

电话:189*****166

四川金广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23日


标签: 装修工程 配套 展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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