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川县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灵川县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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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川县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E4503002826003809001)
公示结束时间:2023年10月26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灵川县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建设项目: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桂林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桂林恒达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
司,投标报价:571.449816万元,质量: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60天:
中标候选人第2名:广西众泰建设工程发展有限公司,投标报价:571.957241万元,
质量: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60天:
中标候选人第3名:广西盛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报价:572.442487万元,质
量: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60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桂林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桂林恒达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项
目负责人:宁福平注册编号:桂245171864903:
中标候选人广西众泰建设工程发展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贵人:刘永胜注册编号:桂
245080908222
中标候选人广西盛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陆寒梅注册编号:桂
245060805682: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桂林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桂林恒达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资
格能力条件: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中标候选人广西众泰建设工程发展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
承包壹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中标候选人广西盛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壹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
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
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
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
示开始日起10日内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三其他
项目名称
灵川县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建设项目项目招标编号
E4503002826003809001
招标人灵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单位灵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类别委托招标口自行招标招标方式公开招标口邀请招标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朝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结构类型及规模本项目对灵川县熊村大埠村上桥村和金盆村传统村落保护核心区内进
行保护修缮提升。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传统建筑修缮三微环境提升古巷道修复古树保
护管线管网工程建设停车场消防绿化亮化等工程及配套设施建设。
开标时间2023年10月20日开标地点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号开标室
公示开始时间2023年10月23日公示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6日
拟中标人桂林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桂林恒达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候选人情况第一中标
候选人单位名称桂林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桂林恒达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资质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投标报价总造价为5714498.16元
工期60日历天质量等级合格
项目经理宁福平,注册编号:桂245171864903,身份证号:4305217539
专职安全员
黄第荣,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23)0005626,身份证
号,452226091X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1业
绩:
1.汉江路项目2.平乐县二塘镇中心幼儿园3.金河阳光67商住楼及二期地下室4.灵川县
污水处理厂臭气收集及处理工程总承包(EPC)
2奖项:无
3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自治区76.49分,桂林市一等。
第二中标
候选人单位名称广西众泰建设工程发展有限公司
单位资质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投标报价总造价为5719572.41元
工期60日历天质量等级合格
项目经理刘永胜,注册编号:桂245080908222,身份证号:452328303X
专职安全员
黄艳丽,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16)0002804,身份证号
4521310620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1业
绩:
1.阳朔县新城区水上农场等14个拆迁安置点市政基础配套设施工程
2.阳朔新城区市政规划与工程设计-览胜路沥青路面工程
2奖项:无
3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自治区92.06分,桂林市一等。
第三中标
候选人单位名称广西盛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单位资质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投标报价总造价为5724424.87元
工期60日历天质量等级合格
项目经理陆寒梅,注册编号:桂245060805682,身份证号:4523270845
专职安全员
周源,证书编号:
桂建安C3(2018)0019802,身份证号
4503221510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1业
绩:
1.桂林市秀蜂区莲花路工程K0000K0330路段)及(K0330-K0900路段)剩余工程量2.桂
林万达文旅城配套项目-雁山区大埠乡大埠路一期工程万达段
2奖项:无
3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自治区86.19分,桂林市一等。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其依据无
其他公示内容无
公示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mwW.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zbtb.gxi.gov.cn:9000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lggzy.org.cn广西
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桂林http:/ggzy.jgswj.gxzf.gov.cn/glgg2y/公
告发布媒体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体)发布。备注:实行招标投标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还应
当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2fcg.gxzf.gov.ch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wm.gxzfcg.gov.cn桂林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异议和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
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
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
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
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投诉受理部门灵川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投诉受理电话0773-6816887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灵川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灵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03059
地址:桂林市灵川县桂矿路
联系人:黎斌
电话:0773-6815780
电子邮件:077368157808qq.c0m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朝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桂林市七星区朝阳路信息产业园创新大厦H座B区2幢4-1
联系人:秦新阳
电话:0773-8998986
电子邮件:13989857586qq.c0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
其招标代理护锅:
(盖章)
45030500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传统村落 保护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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