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沙区公安分局年度南北台大街8号房屋租赁服务结果公告

南沙区公安分局年度南北台大街8号房屋租赁服务结果公告

南沙区公安分局2023-2025年度南北台大街8号房屋租赁服务(CD2023-0061)结果公告

发布机构: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发布时间:2023-10-23 17:44:53

采购计划编号:******-2023-***** 预算金额:300,000.00 元 采购品目:房屋租赁服务

代理机构: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项目经办人:曾斌 项目负责人:曾斌

一、项目编号:CD2023-0061

二、项目名称:南沙区公安分局2023-2025年度南北台大街8号房屋租赁服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南沙区公安分局2023-2025年度南北台大街8号房屋租赁服务):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中标(成交)金额
广州南沙虎矿物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市南沙区富汇街3号602房293,483.52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南沙区公安分局2023-2025年度南北台大街8号房屋租赁服务):

服务类(广州南沙虎矿物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金额(元)
1-1房屋租赁服务业务用房租赁南沙区公安分局2023-2025年度南北台大街8号房屋租赁服务物业建筑面积不低于509.52㎡2年\293,483.52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冯蔚、林娟、林少凤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本项目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1.不论报价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响应文件有关的费用。2.采购人委托成交供应商支付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其报价中须包含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后,采购人、成交供应商方可下载打印电子《成交通知书》。3.成交供应商可选用以下两种方式支付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1)现场支付:成交供应商携现金前往市政府采购中心大厅西侧建设银行天润路支行交款,交款后前往财务专窗办理支付确认。(2)汇款支付:成交供应商将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转账(汇款)至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结算账户(如下所示)后,到账后凭转账(汇款)凭证前往市政府采购中心大厅西侧建设银行天润路支行财务专窗办理支付确认或使用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转账凭证上传确认系统进行支付确认。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结算账户信息:收款单位: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广州天润路支行,账号:440*****340*********(注: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在项目结果公告发布之日开具,并向成交供应商的经办人手机号推送。成交供应商可凭上述经办人手机号在发票通网站“www.fapiao.com”的Plus用户登录下载电子发票用于报账。使用汇款支付过程中,请在摘要或用途中注明项目编号交易服务费,例如:CC2022-0001交易服务费。当交易服务费到账的银行回单中单位名称、应缴交易服务费金额、成交项目编号三项信息匹配都一致时,系统会自动进行支付确认。)4.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以采购额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详见《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代理采购类项目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http://www.gzggzy.cn/jtgg/******.jhtml)(注:本项目为未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项目,采购额为成交金额。)

合同包号 合同包名称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收取对象
1 南沙区公安分局2023-2025年度南北台大街8号房屋租赁服务 1.5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南沙区公安分局2023-2025年度南北台大街8号房屋租赁服务):

供应商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最终报价
(总价-元)/(优惠率-%)/(折扣率-%)
得分排名推荐排名
广州南沙虎矿物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通过通过293,483.52元11

1.支付主体按上述方式支付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并经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确认收费后,中标(成交)通知书领取方式:

(1)采购人:

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下载中标(成交)通知书。

(2)中标(成交)供应商:

已办理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企业信用档案登记的中标(成交)供应商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下载中标(成交)通知书;

未办理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企业信用档案登记的中标(成交)供应商,请凭转账(汇款)凭证前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西侧建设银行天润路支行财务专窗办理支付确认后,前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四楼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项目评审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

联系方式:黄碧妃,(020)********

2.如对采购结果有异议,可以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联系方式:(020)********(质疑受理)

3.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的理由:2021年广州市公安局南沙区分局租赁广州市南沙区南北台大街8号作为南沙公安办公用房使用,所签订的租赁合同于2023 年8月31日到期。因公安业务工作需要就近、及时、便民、安全开展,而南北台大街8号大楼距离南沙分局综合大楼较近,其面积、位置、价格均符合南沙分局需求,能满足治安处专业队办公用房及备勤室、监督处及警保处备勤室需求。为满足南沙分局选址要求、“过紧日子”要求、办公要求、备勤要求、业务连续性,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经专家论证,本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规定。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州市公安局南沙区分局

地址:港前大道北93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越

电话:********

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3年10月23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租赁服务 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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