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司法厅?甘肃省民政厅关于全国、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复核结果的公示

甘肃省司法厅?甘肃省民政厅关于全国、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复核结果的公示

为巩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成果,强化动态管理,更好发挥已命名村(社区)在推进乡村振兴中的示范引领作用,根据司法部部署,省司法厅、省民政厅联合在全省部署开展全国、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复核工作。结合各地自查初核,经认真复核:


保留兰州市皋兰县石洞镇豆家庄村等126个村(社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称号;兰州市永登县武胜驿镇富强堡村等4个村因村级组织成员受到党纪处分、发生刑事案件等问题,撤销“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称号。


保留兰州市七里河区八里镇崖头村等1442个村(社区)“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称号;酒泉市金塔县中东镇三湾沟村等81个村(社区)因村级组织成员受到党纪处分、发生刑事案件、涉邪教案件等问题,撤销“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称号;张掖市民乐县六坝镇六南村等22个村(社区)因区划调整、合并、整体搬迁、重复命名等原因,注销“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称号。


以上复核结果现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如发现有不符合建设指导标准等方面问题,请通过信函、邮件、电话等方式反映,并提供具体理由、依据以及反映人姓名或机构名称、身份证件号码、联系方式等,我们将认真受理,并向实名反映问题的社会公众反馈调查结果。


一、公示对象


保留“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称号名单(见附件1);


撤销“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称号名单(见附件2);


保留“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称号名单(见附件3);


撤销“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称号名单(见附件4);


注销“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称号名单(见附件5)。


二、公示和受理反映时间


公示时间:2023年10月23日至2023年10月29日。


受理时间: 08:30-12:00,14:30-18:00。


三、受理反映部门及联系方式


(一)甘肃省司法厅


受理部门:甘肃省司法厅普法与依法治理处


举报电话:0931—*******


电子邮箱:gsfzxc@126.com


通讯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广场南路51号


邮政编码:******


(二)甘肃省民政厅


受理部门:甘肃省民政厅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处


举报电话:0931-*******


电子邮箱:********@qq.com


通讯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南昌路1718号


邮政编码:******????


附件1:保留“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称号名单

附件2:撤销“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称号名单

附件3:保留“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称号名单

附件4:撤销“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称号名单

附件5:注销“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称号名单



甘肃省司法厅 甘肃省民政厅
2023年10月23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社区 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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