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司法厅?甘肃省民政厅关于全国、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复核结果的公示
甘肃省司法厅?甘肃省民政厅关于全国、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复核结果的公示
为巩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成果,强化动态管理,更好发挥已命名村(社区)在推进乡村振兴中的示范引领作用,根据司法部部署,省司法厅、省民政厅联合在全省部署开展全国、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复核工作。结合各地自查初核,经认真复核:
保留兰州市皋兰县石洞镇豆家庄村等126个村(社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称号;兰州市永登县武胜驿镇富强堡村等4个村因村级组织成员受到党纪处分、发生刑事案件等问题,撤销“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称号。
保留兰州市七里河区八里镇崖头村等1442个村(社区)“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称号;酒泉市金塔县中东镇三湾沟村等81个村(社区)因村级组织成员受到党纪处分、发生刑事案件、涉邪教案件等问题,撤销“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称号;张掖市民乐县六坝镇六南村等22个村(社区)因区划调整、合并、整体搬迁、重复命名等原因,注销“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称号。
以上复核结果现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如发现有不符合建设指导标准等方面问题,请通过信函、邮件、电话等方式反映,并提供具体理由、依据以及反映人姓名或机构名称、身份证件号码、联系方式等,我们将认真受理,并向实名反映问题的社会公众反馈调查结果。
一、公示对象
保留“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称号名单(见附件1);
撤销“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称号名单(见附件2);
保留“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称号名单(见附件3);
撤销“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称号名单(见附件4);
注销“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称号名单(见附件5)。
二、公示和受理反映时间
公示时间:2023年10月23日至2023年10月29日。
受理时间: 08:30-12:00,14:30-18:00。
三、受理反映部门及联系方式
(一)甘肃省司法厅
受理部门:甘肃省司法厅普法与依法治理处
举报电话:0931—*******
电子邮箱:gsfzxc@126.com
通讯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广场南路51号
邮政编码:******
(二)甘肃省民政厅
受理部门:甘肃省民政厅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处
举报电话:0931-*******
电子邮箱:********@qq.com
通讯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南昌路1718号
邮政编码:******????
甘肃省司法厅 甘肃省民政厅
2023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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