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大榭热电有限公司热电项目大榭热电四期CEMS系统和烟气分析仪采购项目
宁波大榭热电有限公司热电项目大榭热电四期CEMS系统和烟气分析仪采购项目
项目名称: | 宁波大榭热电有限公司热电项目(大榭热电四期) | 项目代码: | ||||||
招标人: | 名称:宁波大榭热电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大榭开发区滨海南路111号 联系人:郑工 电话:0574-******** | 代理机构: | 名称: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207弄19号世茂茂悦商业中心1号楼8楼012 联系人:张宇华、应波、夏伟立 电话:0574-******** | |||||
标段(包)名称: | 宁波大榭热电有限公司热电项目(大榭热电四期)CEMS系统和烟气分析仪采购项目 | 标段(包)编号: | ||||||
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本次招标设备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以代理商身份参加投标的,还应提供SO2和NOx分析仪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3.2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 |||||||
中标候选人排序 | 投标人 | 投标报价 | 工期(或服务期、交货期) | 质量承诺 | 项目负责人 |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条件 | ||
姓名 |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 个人业绩 | ||||||
1 | 上海凡华测控工程有限公司 | 11,435,374.00元 | 按投标文件要求 | 李云华 | / | 符合要求条件 | ||
序号 | 被否决的投标人 | 否决原因 | ||||||
1 | ||||||||
其他招标文件约定应公示的内容: | / | |||||||
公示起止日期: | 2023-10-24至2023-10-27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线上 | |||||||
评标时间: | 2023-10-20 09:30:00 | 评标地点: | 评标室十(415) | |||||
行政监督机构: | 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 电话: | 0574-******** | |||||
信息来源: | 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接收时间: | 2023-10-24 |
标签: 热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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