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载式无人机侦测管制一体化设备采购项目二次结果公示

车载式无人机侦测管制一体化设备采购项目二次结果公示

来自军队采购网
车载式无人机侦测管制一体化设备,采购项目(二次)结果公示,(2023-JJDFBC-W4019),我部就车载式无人机侦测管制一体化设备采购项目(二次)进行询价采购,现就本次询价的结果,公示如下:,一、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项目名称:车载式无人机侦测管制一体化设备采购项目(二次),项目编号:2023-DFBC-W4019,二、评标日期、地点及评标小组成员:,评标日期:2023年10月17日,评标地点:河南华沙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评标小组成员名单:李清顺、李重、朱振春,三、成交情沉:,成交供应商:北京神州明达高科技有限公司,成交金额:******元,军队采购网,大写:贰拾肆万玖仟元整,服务期限: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生产、制造、验收合格标准。,四、发布媒体:,本公告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hnztbkhd.fgw.henan.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军队采购网》(wWW.,plap.cn)上发布。,五、联系方式:,采购人:某部,地址:河南省南阳市,联系人:吴先生,购网,联系电话:173*****071,监督人:钟先生,电话:153*****063,军队,采购代理机构:河南华沙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河南省郑州市惠济区江山路街道天河路33号11号楼210室,联系人:陈女士,联系电话:177*****997,电子邮箱:hnhxgc@126.com,各有关当事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交,书面质疑应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出具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由全权代表签字的,必须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并加盖单位公章。必须,一次性提出同一环节的所有质疑(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接受质疑函,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河南,郑州市,惠济区,南阳市,郑州,南阳

标签: 一体化设备 无人机侦测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河南华沙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返回首页

收藏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