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2023年普通国道公路第一批及第二批大中修及预防性养护工程监理招标文件关键内容公示

汉中市2023年普通国道公路第一批及第二批大中修及预防性养护工程监理招标文件关键内容公示


汉中市2023年普通国道公路第一批及第二批大中修及预防性养护工程监理招标网站公开内容如下: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建设地点:洋县、宁强县、略阳县;

1.2工程规模:

本次项目共三段,共计里程31.598km。其中:

1、108国道宁强县K1791+660—K1810+845金家坪至棋盘关段,全长19.185公里,其中:K1791+660—K1792+704段1.044公里为水泥混凝土路面微裂均质化“白改黑”大修工程;K1792+704—K1800+004段7.3公里为沥青混凝土路面双层精细化碎石表处预防工程;K1800+004—K1804+114、K1804+327—K1810+845段10.628公里为旧水泥混凝土路面碎石化“白改黑”大修工程;K1804+114—K1804+327段0.213公里为旧水泥混凝土路面中修换板工程。

2、345国道略阳县K2119+340—K2122+035段何家岩至观音堂,全长2.695公里,为旧沥青混凝土路面中修铣刨重铺工程;

3、108国道洋县K1558+480—K1559+045段土地岭隧道口,长0.565公里,为旧水泥混凝土路面微裂均质化“白改黑”大修工程、K1575+800—K1576+800段碗牛坝,长1公里,为旧沥青路面中修铣刨重铺工程,K1606+815~K1613+411槐树关至龙亭段,长6.596公里,为沥青路面双层精细化碎石表处预防工程,K1613+411~K1614+690龙亭大龙河至高速连接线段,长1.557公里,为旧水泥混凝土路面微裂均质化“白改黑”大修工程,合计9.718公里。

1.3 项目投资总额:6099.1981万元;

1.4 标段划分及主要工程内容表:

工程类别

标段名称

起讫桩号

工程规模(km)

主要工程内容

计划工期(日历天)

养护工程

1标段

G108线K1791+660~K1810+845

19.185

沥青混凝土路面双层精细化碎石表处、水泥砼路面“碎石化”白改黑、水泥混凝土路面微裂均质化“白改黑”、沥青混凝土面层

120

2标段

G345线K2119+340~K2122+035;

G108线:K1558+480~K1559+045、K1575+800~K1576+800、K1606+815~K1613+411、K1613+411~K1614+690

12.413

旧沥青混凝土路面中修铣刨重铺、水泥混凝土路面微裂均质化“白改黑”大修工程、沥青混凝土路面双层精细化碎石表处

120

DZX-J

G108线K1791+660~K1810+845;

G345线K2119+340~K2122+035;

G108线:K1558+480~K1559+045、K1575+800~K1576+800、K1606+815~K1613+411、K1613+411~K1614+690

31.598

桩号范围内全部工程施工的监理服务

485(含缺陷责任期)

1.5 其他:

本次1标段、2标段施工招标评标办法为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DZX-J标段监理招标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1标段: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交通主管部门颁发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桥梁养护乙级及以上和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或具备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尚在有效期内的公路养护工程二类乙级及以上资质(外省企业提供入陕从业许可证)。近3年来(2020年1月至今)累计完成二级及以上普通国(省)道路面大中修工程、路面预防性养护工程40公里及以上,所完成业绩中必须包含路面大中修工程、路面预防性养护工程两方面施工内容,投标人对业绩真实有效性负责,必须溯源可查,且质量验收合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标段: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交通主管部门颁发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桥梁养护乙级及以上和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或具备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尚在有效期内的公路养护工程二类乙级及以上资质(外省企业提供入陕从业许可证)。近3年来(2020年1月至今))累计完成三级及以上普通国(省)道路面大中修工程、路面预防性养护工程20公里及以上,所完成业绩中必须包含路面大中修工程、路面预防性养护工程两方面施工内容,投标人对业绩真实有效性负责,必须溯源可查,且质量验收合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DZX-J标段: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公路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近3年来(2020年1月1日至今)独立累计完成过2个监理业绩,每个业绩里程30公里以上(含30公里)类似(普通国(省)道大中修工程或预防性养护工程或路面施工工程)监理业绩,投标人对业绩真实有效性负责,必须溯源可查,且质量验收合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

2.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施工投标单位与监理投标单位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5?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参加投标;

2.6 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参加投标;

2.7 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中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的,不得参加投标;

2.8 施工标段投标人须提供项目法人所在地(汉台区)劳动监察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资 质 要 求

1.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基本开户许可证;

2.具备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年检合格。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 绩 要 求

近3年来(2020年1月1日至今)独立累计完成过2个监理业绩,每个业绩里程30公里以上(含30公里)类似(普通国(省)道大中修工程或预防性养护工程或路面施工工程)业绩。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 誉 要 求

1.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2.投标人近三年不存在被交通运输部或陕西省交通运输厅、陕西省公路局最新的信用评价结果列为信用评价D级或列入“黑名单”的情况。

说明:1.投标人须提供其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以供核查。

2.投标人须提供其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未被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以供核查。

3.投标人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均无行贿犯罪行为的查询结果截图复印件以供核查。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总监理工程师最低要求)

人员

数量

资 格 要 求

在岗要求

总监理工程师

1

1.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持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颁发的交通运输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且注册在本单位;

2.近5年(2018年1月至今)作为总监理工程师至少负责过两个类似(普通国(省)道大中修工程或预防性养护工程或路面施工工程)工程的施工监理项目;

3.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总监理工程师社保证明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

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注:公路工程相关专业指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土木工程、渡河工程。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1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根据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陕西省2022年度高速公路设计施工及公路监理从业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应用的通知》,评为较高信用等级的投标人优先;;

(3)技术建议书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同一单位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能同时获得施工标段及对应监理标段的中标资格(具有监理与被监理关系)。如若出现,将优先保留其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的中标资格,取消其施工监理标段的中标资格。

2.1.1

2.1.3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编制,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监理服务期限(或检测服务期)、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包括响应备注、附表所要求的内容)。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若投标保证金采?现金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保函形式提交,银?保函的格式、开具保函的银?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向招标人提交了银行保函原件和开具保函权限说明(如有)的原件。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且单位章盖章及法人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6)同?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7)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8)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9)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0)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0)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11)各层封套、投标函标明的标段号、单位名称及内容?致。

(1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未相互混装

第二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第二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全完整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4)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

(6)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文件封套、投标函标明的项目名称、标段号、招标人及投标人名称致。

(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未相互混装。

2.1.2

资格评审标准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相应的资质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1规定;

(3)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2规定。

(4)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3规定。

(5)投标人的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在岗情况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4规定。

(6)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8)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5项规定。

(9)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未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独立参与投标的,投标人未同时参加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技术建议书:35

主要人员: 25

业??? 绩:_20

履约信誉:10分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 标 价: 10

2.2.2

评标基准价

计算方法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投标总报价文字报价-暂估价-暂列金额

2.有效评标价:

除按招标文件规定在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剩余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均为有效评标价。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将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

2.2.3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Di-评标基准价P)/评标基准价P

条款号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评分标准

评分

因素

评分

因素

权重

分值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分值

2.2.4

技术建议书

35分

本标段监理服务要求和范围及监理工作安排、主要监理人员岗位职责

5分

好计4~5分,较好计3~4分,基本满足项目需要计3分。

本标段现场监理机构设置与人员安排

5分

好计4~5分,较好计3~4分,基本满足项目需要计3分。

监理仪器、设备和设施的配备

3分

好计2.4~3分,较好计1.8~2.4分,基本满足项目需要计1.8分。

监理工作程序

5分

好计4~5分,较好计3~4分,基本满足项目需要计3分。

监理大纲(或监理方案)和措施

6分

合理计4.8~6分,较合理计3.6~4.8分,基本满足项目需要计3.6分。

本工程监理工作的重点与难点分析

6分

合理计4.8~6分,较合理计3.6~4.8分,基本满足项目需要计3.6分。

对本工程的建议

5分

好计4~5分,较好计3~4分,基本满足项目需要计3分。

2.2.4

主要人员

25分

资格审查条件

15分

满足资格评审即得15分。

总监理工程师业绩加分

6分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之外,担任过已完成的类似(普通国(省)道大中修工程或预防性养护工程或路面施工工程)监理项目,每增加1个加2分,最高加6分。

总监理工程师职称

4分

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加4分

2.2.4

业绩

25分

资格审查条件

16分

满足资格评审即得16分。

监理业绩加分

9分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之外,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完成的类似(普通国(省)道大中修工程或预防性养护工程或路面施工工程)监理业绩、监理业绩每增加1个加3分,最多加9分。

2.2.4

履约信誉

5分

根据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公布陕西省2022年度高速公路设计施工及公路监理从业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应用的通知》(陕交函[2022]619号)文件规定:

1.按照公路监理企业的信用评价等级进行评分,信用评价等级为AA级的监理企业得5分;信用评价等级为A级的监理企业得4.5分;信用评价等级为B级的监理企业得4分;信用评价等级为C级的监理企业得3分。

2.对具有陕西省2021年度信用评价等级而无2022年度信用评价等级的企业,其2021年度信用评价等级延续1年。

3.初次进入陕西省的企业,按照交通运输部公路监理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等级确定。延续省厅上一年信用评价结果后仍无信用评价结果的,按照按照交通运输部公路监理企业全国综合评价结果对待,但不得高于省厅原评价等级的上一级。无全国综合评价结果的企业,且无不良信用行为,其信用评价等级按A级对待。

2.2.4

评标价评分

10分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10-偏差率×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10+偏差率×100×E2

(3)E1=0.5,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0.25,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

2.2.5

综合评分

综合得分=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评标价得分

增加

3.1

报价修正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单项报价累加的结果不一致的,以总价数为准,修正单项价。

(3)当某行的数量和单价乘积不等于合价时,以该行标出的合价为准,修正该行单价;

(4)当投标人漏报了某个细目的单价或合价,则漏报的细目报价内容视为已含入其他细目单价或合价之中。

(5)当投标人多报了某个细目的单价或合价,则多报的细目报价内容不予计量支付。

(6)当某行的数量和单价乘积与合价虽然一致,但投标人修改了该细目的数量,则该行合价不变,按招标人给定的数量修正其单价。

在保持投标总价不变的情况下,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对不合理报价予以澄清并修正。对不合理报价的修正,招标人可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要求延续至合同谈判阶段,投标人必须响应并予以确认。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优先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2、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1)技术建议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主要人员: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业绩: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履约信誉: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5)评标价评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

(1)技术建议书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主要人员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业绩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履约信誉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5)评标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程序

3.1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至第 3.5.5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2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各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

(1)按本章第 2.2.4 项(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建议书部分计算出得分 A;

(2)按本章第 2.2.4 项(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主要人员部分计算出得分 B;

(3)按本章第2.2.4 项(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业绩部分计算出得分D。

(4)按本章第2.2.4 项(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履约信誉部分计算出得分E。

3.2.2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 “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A+B+D+E。

3.3 第二个信封开标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5.1 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

3.4 第二个信封初步评审

3.4.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1 项、第 2.1.3 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4.2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

(4)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子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

3.4.3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4.4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签订合同的一个依据,不参与评标价得分的计算。

3.5 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

3.5.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4 项(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评标价计算出得分 C。评标价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5.2 投标人综合得分=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C。

3.5.3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6 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

3.6.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资历和目前在岗情况、信用等级等信息进行核实。

3.6.2 评标委员会应对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存在的串通投标的情形进行评审和认定。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b.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c.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

d.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e.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f.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a.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b.招标人直接或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c.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压低或抬高投标报价;

d.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e.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f.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

a.使用通过受让或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

b.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c.提供虚假的业绩;

d.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e.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f.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7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

3.7.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投标人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7.2 澄清和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的修正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3 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或说明,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7.4 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委托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

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3.8 不得否决投标的情形

投标文件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2.3 项所列情形的,均视为细微偏差,评标委员会不得否决投标人的投标,应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2.4 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3.9 评标结果

3.9.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9.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四、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

名? 称:汉中市公路局

地? 址:汉中市滨江路28号

联系人:秦先生

电? 话:0916-*******

代理机构:

名? 称:海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安市曲江新区政通大道西侧1栋1单元*****

联系人:夏先生

电? 话:0916-*******

监督部门:汉中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汉中市汉台区风景路

电话:0916-*******


标签: 普通国道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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