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清障施救车中标候选人公示
A:清障施救车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3年度生产车辆集中采购项目【重新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公示结束时间: 2023年10月27日
一、评标情况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包件名称、编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质量 | 工期(交货期/服务期) | 综合得分 | 备注(第一中标候选人其它) |
厦门宏濠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自合同协议书签订之日起40天内完成交付。 | 94.42 | / | ||
杭州蓝海特种车辆有限公司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自合同协议书签订之日起60天内完成交付。 | 93.71 | / |
2.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的具体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3.否决投标原因及依据
包件名称、编号 | 被否决投标单位 | 被否决原因 | 备注 |
湖北佳运汽车有限公司 | 根据招标文件10.1否决投标的情形第二款(1)点 | / | |
浙江金诚上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根据招标文件10.1否决投标的情形第二款(1)点 | / | |
绍兴森美洪达汽车有限公司 | 根据招标文件10.1否决投标的情形第二款(1)点 | / | |
湖北随智重工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 根据招标文件10.1否决投标的情形第二款(1)点 | / |
4.流标情况
包件名称、编号 | 流标原因 | 备注 |
/ | / | / |
二、异议渠道和联系方式
1.异议渠道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通过电子招标采购系统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具体操作步骤如下:点击“投标管理”——“异议投诉(投标人)”按钮, 选择需要提异议的项目,输入异议的内容,选择“问题类型”为异议,上传相关附件(如有),提交异议。上传的异议材料应加盖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签字。由被授权委托人签署的,还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扫描件。
2.联系方式
招标人: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设备集中采供中心(浙江高速物流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五星路206号明珠国际5号楼9楼
联系人:姚先生
电 话:0571-********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交投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上城区城星路59号东杭大厦11F
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0571-********
三、其它内容
中标候选人公示时间:2023年10月25日 至 2023年10月27日。公示期间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如无异议,公示期结束后,招标人将依法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若投标人对招标人异议回复不满意,可按照招标文件在规定时限内在线向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招标人:浙江高速物流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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