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清障施救车中标候选人公示

A:清障施救车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3年度生产车辆集中采购项目【重新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ZC********GKHW******

公示结束时间: 2023年10月27日

一、评标情况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包件名称、编号

中标候选人名称

投标报价(元)

质量

工期(交货期/服务期)

综合得分

备注(第一中标候选人其它)

A:清障施救车ZC********GKHW******/01

厦门宏濠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自合同协议书签订之日起40天内完成交付。

94.42

/

B:巡查车ZC********GKHW******/02

杭州蓝海特种车辆有限公司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自合同协议书签订之日起60天内完成交付。

93.71

/

2.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的具体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3.否决投标原因及依据

包件名称、编号

被否决投标单位

被否决原因

备注

A:清障施救车ZC********GKHW******/01

湖北佳运汽车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文件10.1否决投标的情形第二款(1)点

/

B:巡查车ZC********GKHW******/02

浙江金诚上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文件10.1否决投标的情形第二款(1)点

/

绍兴森美洪达汽车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文件10.1否决投标的情形第二款(1)点

/

湖北随智重工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文件10.1否决投标的情形第二款(1)点

/

4.流标情况

包件名称、编号

流标原因

备注

/

/

/

二、异议渠道和联系方式

1.异议渠道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通过电子招标采购系统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具体操作步骤如下:点击“投标管理”——“异议投诉(投标人)”按钮, 选择需要提异议的项目,输入异议的内容,选择“问题类型”为异议,上传相关附件(如有),提交异议。上传的异议材料应加盖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签字。由被授权委托人签署的,还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扫描件。

2.联系方式

招标人: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设备集中采供中心(浙江高速物流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五星路206号明珠国际5号楼9楼

联系人:姚先生

电 话:0571-********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交投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上城区城星路59号东杭大厦11F

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0571-********

三、其它内容

中标候选人公示时间:2023年10月25日 至 2023年10月27日。公示期间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如无异议,公示期结束后,招标人将依法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若投标人对招标人异议回复不满意,可按照招标文件在规定时限内在线向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招标人:浙江高速物流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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