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屏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对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贵州剑黎高速公路TJ-5标项目部临时用地审批结果的公示
锦屏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对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贵州剑黎高速公路TJ-5标项目部临时用地审批结果的公示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临时用地信息填报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函〔2022〕285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以下临时用地项目已经锦屏县自然资源局批准,现对结果进行公示,请社会各界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1.将意见建议邮寄或直接送至锦屏县自然资源局四楼地籍股。
地址:锦屏县三江镇码头社区三江路236号
联系人:吴庆明
联系电话:0855-*******
2.将意见建议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qq.com
意见建议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1日。
附件:锦屏县自然资源局关于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贵州剑黎高速公路TJ-5标项目部临时使用土地的通知
锦屏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10月24日
附件:
锦屏县自然资源局关于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贵州剑黎高速公路TJ-5标项目部临时使用土地的通知
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贵州剑黎高速公路TJ-5标项目部:
贵公司送来《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贵州剑黎高速公路TJ-5标项目部临时用地申请书》已收悉。经审核,由于建设需要,贵公司与土地所在村组签订协议,拟占用锦屏县固本乡八一村、河口乡美蒙村、培尾村、裕和村共计5.6853公顷集体土地作为贵公司建设过程中的施工便道、弃土场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七条和《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同意将锦屏县固本乡八一村、河口乡美蒙村、培尾村、裕和村集体土地5.6853公顷作为你公司的临时使用地,具体情况如下:
地块一:该机滑坡体整治弃土场,占用河口乡裕和村、培尾村集体土地4.0563公顷。
地块二:九略便道支线便道,占用固本乡八一村集体土地0.6584公顷。
地块三:2号便道扩宽,占用河口乡裕和村集体土地0.1960公顷。
地块四:2-2号便道扩宽,占用河口乡美蒙村、裕和村集体土地0.7746公顷。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依法批准给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贵州剑黎高速公路TJ-5标项目部临时使用的土地位于锦屏县固本乡八一村、河口乡美蒙村、培尾村、裕和村集体土地共计5.6853公顷,其四至界限以勘界图为准。
二、土地所有权属于锦屏县固本乡八一村、河口乡美蒙村、培尾村、裕和村,其使用期限为两年(2023年10月-2025年10月)。
三、在临时用地期满后,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贵州剑黎高速公路TJ-5标项目部必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进行复垦复绿。
四、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贵州剑黎高速公路TJ-5标项目部必须按照批准地点、面积和用途管理使用土地,不得修建其永久性建筑物和构筑物,不得擅自扩大用地面积和改变用途,也不得以其他任何形式非法转让、租赁和抵押土地。
锦屏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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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临时用地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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