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新都区教育局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成都市新都区教育局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0*****230*****

二、项目名称: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成都汉和中医治未病医院有限公司 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桂湖东路114号 1,16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服务类(成都汉和中医治未病医院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其他健康检查服务 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 (一)提供新都区公民办中小学校、幼儿园学生眼健康检查服务; (二)提供新都区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管理平台; (三)提供新都区儿童青少年眼健康检查后续服务。 (一)提供新都区公民办中小学校、幼儿园学生眼健康检查服务 1.检查对象:全区公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大约20.60万人(以学校实际在校学生人数为准)。 2.检查次数:1年2次。 3.检查项目:每年2次视力不良与近视筛查(包括左右眼裸眼视力、戴镜视力、屈光度)。 (二)提供新都区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管理平台 供应商应当在本协议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提供新都区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管理平台。 1.平台具备整合新都区历年视力筛查数据的能力:将过往年度的离线筛查数据导入到大数据平台,并形成不同年度的视力筛查报表。 2.平台具备持续开发和升级的能力:根据国家、四川省、成都市近视防控工作指导要求及新都区近视防控具体措施提供具有参考意义的近视防控平台总体规划、实施步骤以及平台建设价值分析。 3.用户登录:用户需要凭借可靠信息如账号、密码登录至系统。 4.角色权限:按角色对不同用户可见数据进行权限分层,保障数据安全和隐私。 5.视力汇总分析:提供各学级段的检查和近视等数据分析表格。 6.筛查数据导入:将筛查数据通过excel形式导入,导入后可自动产生学生信息表和筛查结果表,并生成学校、年级、班级的表数据,汇总分类。 7.筛查数据查询:查询学生的历次详细检查数据如视力检查、屈光度检查数据等,可按学校、年级、班级和学生姓名、身份证等关键字进行检索。 8.学生查询:实现按学校、年级、班级和关键字查询学生筛查数据信息。 9.统计功能: (1)按学校、年级、班级、性别分别统计学生的检查情况和检查结果。 (2)可按不同层次进行逐级查看,如按学校查看即进入学校统计查询显示结果,按学校类型查看显示不同类型学校及不同体检指标下的筛查人数、有效人数、该体检指标均值、体检指标不良人数比例饼图,按年龄查看近视汇总表。 (3)可按不同学校类型、年龄、年级、性别、搜索到特定某一学生等细分条件在不同体检时间下,各指标的折线图,折线图横坐标均为时间,纵坐标为在搜索条件下各指标对应数值。 10.服务期限内,由供应商负责对新都区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管理平台进行管理、维护、升级,确保上述平台正常运行。新都区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管理平台的数据所有权归采购人所有,供应商应当确保数据保密性,不得将收集的数据擅自使用或者擅自提供给第三方。 11.供应商承诺配合采购人安排,根据采购人需要将数据无条件迁移至采购人指定位置。 (三)提供新都区儿童青少年眼健康检查后续服务 1.要求在检查完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线上及线下方式为家长提供眼健康报告的解读分析,帮助家长了解学生眼健康情况。 2.要求检查完成后,对学生实行分层管理,给出针对性、规范化的干预治疗建议。 3.要求针对近视高危和高度近视高危的学生,提供个性化的管理。 4.建立规范化的治疗通道,为有需要的学生提供方便、快捷、专业的近视干预治疗服务。 5.针对老师、学生、家长开展至少20场/学期眼健康科普教育知识讲座。 1.1服务期2023年-2025年,自签订本合同之日起计算,合同一年一签。 1.2 2023年完成新都区内所有中小学、幼儿园学生眼健康检查服务共1次,具体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以后每年春季学期6月30日前、秋季学期11月30日前各完成新都区公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学生眼健康检查服务1次。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磋商文件的服务要求和我司的响应文件及承诺进行服务。 1.每年完成2次对新都区公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学生眼健康检查服务。 2.每年提供新都区近视防控数据综合分析报告,供应商应结合筛查数据及情况,提供相关数据分析报告,学生眼健康筛查覆盖率≥95%,已筛查学生眼健康档案建档率100%。 3.2024年实现全区儿童青少年及其家长眼健康卫生知识知晓率≥95%;学生眼健康筛查覆盖率≥95%;建成新都区近视防控“家校联合”、“医教联合”管理团队;构建新都区“家-校-医-政四位一体近视防控”成熟体系。 4.2025年前助推新都区成功创建市级及以上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试点区。 1,160,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唐继海、武敏、吴诗惠(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根据《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8〕2号)的规定,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约定收费金额*****.00元。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4.81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计划备案号:510*****210*********[2023]*****。2.预算金额(最高限价):1,464,000.00元。3.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4.本项目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的重大违法记录的标准和范围: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5.监督管理部门:成都市新都区财政局,联系电话:028-********,地址:成都市新都区马超东路289号金融服务中心7楼714室。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成都市新都区教育局

地址:成都市新都区新新街31号

联系方式:0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德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新都街道兴乐北路88号1幢16层2号

联系方式:028-********、0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潘女士、徐女士

电话:028-********、028-********

四川德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25日


相关附件: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成都汉和中医治未病医院有限公司).pdf

标签: 近视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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