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委水文局水资源监测能力建设仪器设备购置及安装-中标
淮委水文局水资源监测能力建设仪器设备购置及安装-中标
项目名称: | 淮委水文局水资源监测能力建设仪器设备购置及安装 | ||
项目法人: | 淮河水利委员会水文局(信息中心) | 项目地址: | 安徽省蚌埠市 |
立项批文名称: | 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关于淮委水文局水资源监测能力建设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 | 项目审批单位: | 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 |
监督部门: | 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 | 代理机构名称: | 安徽安兆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交易平台: |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招标公告见证时间: | 2023-09-27 |
淮委水文局水资源监测能力建设仪器设备购置及安装I标段、II标段招标公告(电子招标投标)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淮委水文局水资源监测能力建设已由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以《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关于淮委水文局水资源监测能力建设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淮委规计〔2023〕9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淮河水利委员会水文局(信息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安徽安兆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仪器设备购置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淮委水文局水资源监测能力建设主要建设任务包括新建淮河流域水质监测中心水质实验室,淮河流域水质监测中心位于安徽省蚌埠市治淮路528号淮委东大院东北侧,水质实验室总面积3305平方米,框架结构,地上5层;配置实验室纯水系统、气路工程等专用设施,以及实验室台柜等附属设施,购置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连续流动分析仪等仪器设备45台(套)。概算投资2703万元。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共分2个标段。
(1)淮委水文局水资源监测能力建设仪器设备购置及安装I标段招标范围主要包括:采购电子天平2台、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2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1台、原子荧光光度计1台、离子色谱仪1台、连续流动分析仪2台、总α、β测定仪1台、水中放射性α、β蒸发浓缩仪1台、便携式多参数监测仪2台、冷藏柜5个、不间断电源2台、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1套。具体参数详见供货要求。I标段预算金额371.00万元。
(2)淮委水文局水资源监测能力建设仪器设备购置及安装II标段招标范围主要包括:采购气相色谱仪1台、气相色谱-质谱仪1台、多功能自动进样器2台、电感耦合等离子发射质谱仪1台、COD测定仪1台、微波消解仪1台、BOD测定仪1台、高压灭菌锅1台、水质等比例采样器1套、常规仪器系列1套、机柜5台、路由器1台、核心交换机1台、接入交换机5台、防火墙1台。具体参数详见供货要求。II标段预算金额353.00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2018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具有水质(或化学)检测仪器设备供货业绩;
(3)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3年9月28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4.2获取方式:
(1)潜在投标人须登录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安徽省水利厅电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电子交易系统)或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首次登录须持有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兼容的数字证书且已完善基本信息,详情参见电子服务系统办事指南。
(2)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节假日休息)拨打电子交易系统服务电话(非项目咨询):400-998-0000。
4.3招标文件价格: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0月24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2023年10月24日10时00分。
6.2开标地点: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2楼10号开标室。
7.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淮河水利网上发布。
9. 注意事项
9.1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9.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9.3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9.4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10.1和10.2。
10. 联系方式
10.1招标人
招标人:淮河水利委员会水文局(信息中心)
地址:安徽省蚌埠市东海大道3055号
邮编:******
联系人:冯先生
电话:0552-*******
10.2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安兆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蚌埠市凤阳西路41号
邮编:******
联系人:王工
电话:0552-*******
10.3 电子交易系统
名称: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安徽省水利厅电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
电话:400-998-0000
10.4 电子服务系统
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
电话:0551-*****
10.5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水利部淮委治淮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地址:安徽省蚌埠市东海大道3055号
电话:0552-*******
11. 投标保证金收款银行账户信息(如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电汇形式递交的,请选择以下任何一家银行递交即可)
11.1 I标段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
保证金账户一
开户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02*****210010*****246731
开户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
保证金账户二
开户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85*****2823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庐阳支行
11.2 II标段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
保证金账户一
开户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02*****210010*****246732
开户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
保证金账户二
开户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87*****5843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庐阳支行
2023年9月28日
0天1小时46分50秒
淮委水文局水资源监测能力建设仪器设备购置及安装I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淮委水文局水资源监测能力建设仪器设备购置及安装I标段
项目编号:2023IFWAZ*****-1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9月28日
开标日期:2023年10月24日
淮委水文局水资源监测能力建设仪器设备购置及安装I标段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上海新易恒进出口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1502室
投标报价:人民币叁佰陆拾玖万捌仟元整(¥ *******.00元)
交货期:接到甲方供货通知后4个月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
质量:合格
投标人业绩:
1.项目名称:泗阳县综合检验检测中心实验室所需三重四极杆液相质谱联用仪等设备项目,签约合同价:327.966万元,合同签订时间:2022年8月;
2.项目名称:温州大学生态学相关原材料的有机物含量和表面积等特征测量设备)(进口)采购,签约合同价:215.8万元,合同签订时间:2021年1月;
3.项目名称:盛虹炼化(连云港)有限公司质检中心17个标段19台分析仪器打包采购,签约合同价:201.29万元,合同签订时间:2021年6月。
招标人名称:淮河水利委员会水文局(信息中心)
地址:安徽省蚌埠市东海大道3055号
联系人:冯先生
电话:0552-*******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安徽安兆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蚌埠市凤阳西路41号
项目负责人:王工
联系电话:0552-*******
公示期:2023年10月25日至2023年10月30日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在线提出异议或以书面形式向安徽安兆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提出异议,联系电话:0552-*******。
异议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书面形式向水利部淮委治淮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2-*******。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安徽安兆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25日
0天0小时13分11秒
招标
|
安徽安兆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