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跨网数据交换存储设备安全测评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跨网数据交换存储设备安全测评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310*****023**********-********
二、项目名称: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跨网数据交换存储设备安全测评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中标(成交金额)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1 |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跨网数据交换存储设备安全测评项目 | *****.00元 | 内蒙古信元网络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市浦东新区懿德路519号6C号楼501室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包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跨网数据交换存储设备安全测评项目 |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跨网数据交换存储设备安全测评项目 | 跨网数据交换存储设备安全测评(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 跨网数据交换存储设备安全测评(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 首次评测:合同签订3个月内完成并出具首次评测报告。 二次评测:响应人应在采购人提出安全评测需求后2个月内对本项目进行二次安全评测并出具评测报告。 | 跨网数据交换存储设备安全测评(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孙胜军,王操,吕骏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招标文件约定收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60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推荐理由:
信元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方案及技术措施较详细,有针对性;保证措施较合理。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经专家小组打分及评审:信元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得分最高,推荐为成交供应商;
在此,谨对积极参与本项目的所有供应商表示衷心的感谢!
本公告有效期一个工作日。如对中标结果有异议,请于本公告有效期截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上海政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中路380号11楼,邮编:******,联系人:戴小军,联系电话:021-********,传真:021-********)提出质疑。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2023年10月26日
2023年10月12日
附件信息:
252.7K
附件信息: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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