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巢湖医院一次性使用电子视频喉镜片项目
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巢湖医院一次性使用电子视频喉镜片项目
发布时间:2023年10月26日
一、项目编号:23AT080*****205-001
二、项目名称: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巢湖医院一次性使用电子视频喉镜片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省宇帆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莲花路西、石门路北尚泽时代广场A7幢办公楼办903、904室
成 交 金 额:48元/片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品 牌:易安 规格型号:ZH-M 供 应 期:3年 交 货 期:接到供货通知之日起5日内供货完毕 质量保证期:响应采购文件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固定金额4000元(肆仟元整)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采 购 方 式: 单一来源采购
2、无效投标单位: /
3、中标单位业绩: /
4、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祁门路1779号安徽国贸大厦 1408 室,联系电话:0551-********。
5、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8、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巢湖医院
地 址:安徽省巢湖市巢湖北路64号
联 系 人:汪科长
联系方式:139*****2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祁门路1779号安徽国贸大厦
联系方式:05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工
电 话:0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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