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泽县寨里镇小寺洲至司前乡干坑林场公路路面改造工程K7+410~K10+420材料采购项目合同包1商砼三次招标、光泽县寨里镇小寺洲至司前乡干坑林场公路路面改造工程K7+410~K10+420材料采购项目合同包3:波型护栏三次招标

光泽县寨里镇小寺洲至司前乡干坑林场公路路面改造工程K7+410~K10+420材料采购项目合同包1商砼三次招标、光泽县寨里镇小寺洲至司前乡干坑林场公路路面改造工程K7+410~K10+420材料采购项目合同包3:波型护栏三次招标

招标公告

(适用于公开招标

光泽县寨里镇小寺洲至司前乡干坑林场公路路面改造工程(K7+410~K10+420)材料采购项目(合同包1商砼,合同包3:波型护栏三次招标)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光泽县寨里镇小寺洲至司前乡干坑林场公路路面改造工程(K7+410~K10+420)材料采购项目(合同包1商砼,合同包3:波型护栏三次招标),招标人为光泽县杉杭路桥开发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上级拨款(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商砼,波型护栏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光泽寨里镇小寺州

2.2建设规模:商砼约******元,波型护栏约******元。

2.3招标范围与内容:

合同包

材料名称

数量

交货地点

交货期限

1

商砼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招标人指定地点

交货期:从供货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完工止。

3

波型护栏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招标人指定地点

交货期:从供货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完工止。

合同执行期间内,购货方有权根据施工方实际需求调整各规格型号、等级的实际供应数量,供货方应无条件满足要求,如果工地实际需求情况发生变化,购货方有权单方面改变供应期限和数量,但不改变结算和支付方式。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合同包1商砼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供应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接受厂家或供应商投标,若为供应商投标的,必须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制造商授权书(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

3.4所投产品须取得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有效试验检测报告,且报告结论数据满足国家或行业技术规范要求。投标时须提供至少一项所投产品的有效试验检测报告。

3.5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投标。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7处于被责令停业或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查封、破产等权利状态受限状态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8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铁路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投标人不得存在违法失信行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黑名单”。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合同包3波型护栏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供应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接受厂家或供应商投标,若为供应商投标的,必须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制造商授权书(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

3.4所投产品须取得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有效试验检测报告,且报告结论数据满足国家或行业技术规范要求。投标时须提供至少一项所投产品的有效试验检测报告。

3.5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投标。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7处于被责令停业或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查封、破产等权利状态受限状态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8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铁路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投标人不得存在违法失信行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黑名单”。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备注:投标人应按合同包投标,可同时投多个合同包,可同时中多个合同包。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其执行的文件为: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关于印发《南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运行暂行管理规定》的通知(南发改法规〔2017〕1号)。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

4.2招标人通过南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np.gov.cn/)发布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文件,投标人可利用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数字证书登陆到南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np.gov.cn/)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或通过网站公告中获取。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文件,只提供电子招标文件。

4.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0月27日18时00分至2023年11月1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前通过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网址:http://ggzy.np.gov.cn/)利用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证书采取无记名方式从网上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或通过网站公告中获取。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0日08时30分前通过网络上传至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5.2本项目采用电子交易平台在线公开开标,投标人应在线参加开标,开标登录地址: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np.gov.cn/npztb/);开标时,电子交易平台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提示投标人开始在线解密。投标人应在开始解密时间起45分钟内网上在线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操作,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其投标视为无效。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投标文件。投标人是否参与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 ggzy. np.gov.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光泽县杉杭路桥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光泽县文昌路46号 邮编:******

联系人:樊先生

电话:188*****217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筑宏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光泽县新华大楼二单元1305室 邮编:******

电话: 180*****381

联系人:蔡女士

监督单位:福建光泽红杉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风控部

联系方式:151*****840

友情提示:

①电子标书制作请登陆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资源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软件安装包及相应操作手册,如有疑问请咨询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512-********、400-998-0000,0599-*******

②如果未办理CA证书的企业请尽快办理,办理方式请查看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工作动态】中的“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CA数字证书及电子印章办理、激活事项的通知”,如果已办理证书,请检查数字证书是否可用。


附件:
招标文件.doc
招标文件.doc
代理委托书.pdf
祝培钦身份证.pdf

标签: 路面改造 商砼 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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