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布2023年上半年招标代理市场专项检查结果的通知
惠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布2023年上半年招标代理市场专项检查结果的通知
各招标代理企业:
根据《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泉州市住建行业招标代理机构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泉建筑〔2020〕29号)、《惠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规范国有资金投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工程公开招标代理和专家评审活动管理的通知》(惠住建〔2022〕148号),我局组织开展2023年上半年招标代理市场专项检查,现将检查情况公布如下:
一、总体情况
我局对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在我县执业的招标代理单位代理的房建和市政工程项目开展检查,每家企业抽检1个项目。全县共19家企业有符合检查条件的可检项目,本次实际检查项目19个,成果质量基本符合要求。
二、存在问题
(一)招标程序不规范。检查中发现部分项目的招标程序不够规范,未按规定时限发出中标通知书、办理招投标书面情况备案,违反《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若干规则(试行)》(闽建〔2017〕6号)的规定。
(二)未按规定编制招标文件。检查中发现部分项目的未执行“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九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闽人社发〔2021〕3号文)、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闽人社发〔2022〕1号)。
(三)违规收集评标专家电话号码。检查中发现部分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在评标专家签到表中收集专家手机号码,违反《福建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闽发改法规〔2017〕104号)第十九条规定。
(四)未按规定约定质量保证金预留方式。检查中发现部分项目的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未要求银行保函、保险等方式,违反《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建质〔2017〕138号)第五条规定。(五)档案资料签字不完整。检查中发现个别项目招标公告、答疑纪要、补充通知和中标公示都没有主要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签名,违反《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令第10号)第十条规定。
三、工作意见
(一)肯定表扬。对本次市场专项检查排名前3名(含并列)的招标代理机构泉州永信房地产评估项目咨询有限公司、福建中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福建闽才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泉州市招标咨询中心有限公司、泉州市君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福建泉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给予表扬。
(二)清退出场。对本次市场专项检查排名后2名(含并列)的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牧川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宁泉工程咨询(福建)有限公司予以差异化监管,抄送县发改局从县中介超市清退出场。
四、工作要求
(一)应用成果,扶优限劣。鼓励招标人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从我县中介超市中选取对信用良好的招标代理机构企业。
(二)完善制度,规范秩序。各招标代理机构应以专项检查为契机,认真梳理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章程,建立健全质量管控体系,自查自纠,举一反三,提高企业管理水平。
(三)加强培训,提升素质。通过开展岗位培训,组织从业人员加强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学习,在执业中提升能力水平,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惠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9月21日
标签: 场专项检查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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