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山县第三次土壤普查土壤样品制备和容重检测项目第2次采购成交结果公告
兴山县第三次土壤普查土壤样品制备和容重检测项目第2次采购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DFDL-2023-0014
二、项目名称:兴山县第三次土壤普查(土壤样品制备和容重检测)项目(第2次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湖北省地质局第八地质大队
供应商地址:襄阳市樊城区人民西路160号
中标(成交)金额:******.00元
服务类 |
名称:第三次土壤普查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为全面掌握中国土壤资源情况而开展的一次普查。国务院决定自2022年起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4号)、《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方案》、《湖北省第三次土壤普查省级实施方案》、《宜昌市第三次土壤普查实施方案》和《兴山县第三次土壤普查实施方案》等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完成兴山县县域范围内表层样点和剖面样点的土壤样品制备和土壤容重检测工作。(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时间:6个月 服务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四、评审专家名单: 张立新、周立君、黄园园 五、评审时间和地点: 1.评审时间:2023-10-27 2.评审地点:兴山县农业农村局会议室(兴山县古夫镇昭君路3号)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为标准,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人民币5000.00元,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 2.成交通知书领取地址:大发全过程咨询服务(宜昌)有限公司(宜昌市伍家岗区同强路共强村村委会四楼) 七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大发全过程咨询服务(宜昌)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时请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法人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九、质疑: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时请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法人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十、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兴山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兴山县古夫镇昭君路3号 联系方式:131*****5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大发全过程咨询服务(宜昌)有限公司 地 址:宜昌市伍家岗区同强路共强村村委会四楼 联系方式:159*****6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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