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赣0681破1号第四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的公告
2020赣0681破1号第四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的公告
南昌松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第四次债权人会议
表决结果的公告
南昌松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债权人:
南昌松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称管理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之规定执行职务,向江西省贵溪市人民法院报告工作,并接受该法院的监督指导和债权人会议的监督。经管理人向江西省贵溪市人民法院报告并经得同意,经管理人向债权人委员会提议并得到同意,管理人以书面形式召开第四次债权人会议。管理人已于2023年10月17日向各位债权人寄发了第四次债权人会议的纸质材料。2023年10月26日上午10:00时,管理人对收到的表决票在松锋公司破产管理人办公室(桃源居36#楼)进行现场开票、唱票、计票。管理人委托江西省南昌市豫章公证处对本次债权人会议议案表决票开票、唱票、计票的过程和结果进行公证,现开票、唱票、计票工作已经完成。管理人对第四次债权人会议的表决结果进行了统计,现将第四次债权人会议表决事项的表决结果依法进行公告。
一、关于本次债权人会议议案表决基本情况
本次债权人会议审议议案:重整计划(变更草案)。
经管理人依法审查核定,本次议案有表决权的债权人:共计142位,代表的债权金额:共计人民币512,521,890.76元(含临时债权额:共计人民币109,659,326.03元)。
二、关于表决票的送达和收回情况
管理人于2023年10月17日向重整计划(变更草案)议案有表决权的142名债权人寄出142份表决票(1张表决票)。
截至2023年10月26日开票、唱票、计票工作开始前,管理人收到重整计划(变更草案)议案投票邮件共计90份,会议开始后又收到1份投票邮件,共计91份投票邮件,其中3份为退件,有效邮件共计88份,其中债权人岳阳满庭芳园林绿化有限公司和长沙市雨花区映湘红苗圃的表决票在同一份邮件内,杜宝仙、李明、江弘、鹰潭市泽远贸易有限公司的表决票在同一份邮件内,江西省抚州金巢建筑有限公司重复邮寄一份表决票,实际共计91份表决票。
经管理人统计,出席本次债权人会议重整计划(变更草案)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为91人。
三、关于本次债权人会议表决事项统计情况
重整计划(变更草案),普通债权组:
同意票:82票,债权总金额为358,325,678.36元;
反对票:9票,债权总金额为48,538,956.83元。
同意的债权人人数占该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人数的比例为:57.74%,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该组债权总额比例为:69.91%。
四、关于本次债权人会议表决情况
经依法表决,本次债权人会议对重整计划(变更草案)普通债权组表决情况如下:
普通债权组表决通过了重整计划(变更草案)。
五、关于其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四条之规定,出席会议的同一表决组的债权人过半数同意重整计划草案,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该组债权总额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即为该组通过重整计划草案。
债权人认为债权人会议违反法律规定,损害其利益的,可以自债 权人会议作岀决议之日起十五日内,请求人民法院裁定撤销该决议, 责令债权人会议依法重新作出决议。
债权人会议的决议,对于全体债权人均有约束力。
特此公告。
南昌松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七日
标签: 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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