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室建设设备采购项目二次中标公示2
会议室建设设备采购项目二次中标公示2
会议室建设设备采购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示
一、公示期:自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二、项目名称:会议室建设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三、项目编号:2023-JQWNFZ-W3018(2)
四、评标结果
第一名:福建广电网络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最终报价******元;
第二名:中亿启航数码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最终报价******元;
第三名:上海志诚泰和数字技术有限公司,最终报价******元。
五、质疑渠道
如对以上评审结果存在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我单位提出质疑,我单位将在收到书面质疑起7个工作日内,向质疑人书面答复。
如无有效质疑,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六、提出质疑方式
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质疑人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二)与质疑事项有关的单位名称;
(三)质疑事项、请求、主张;
(四)必要的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
(五)法律法规依据、理由和线索;
(六)提出质疑的日期;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书面质疑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质疑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二)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人不得以质疑为名进行虚假、恶意质疑采购评标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质疑为名谋取成交或恶意质疑扰乱采购工作秩序的,将报请监督部门处理。
相关费用:
因处理质疑发生的第三方检验、检测、鉴定,向相关部门、单位或者第三方调查取证,专家评审等费用,由提出申请的投标人先行垫付。处理过程中申请撤回质疑的,所产生的费用由质疑方承担;处理决定明确双方责任后,按照“谁过错谁负担”的原则由过错方负担,或由双方协商合理分担。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某单位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质疑接收联系电话:0551-********
联系人:张怀远
标签: 会议室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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