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点区域矿区历史遗留固体废物废渣等重金属污染源调查项目的合同公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点区域矿区历史遗留固体废物废渣等重金属污染源调查项目的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11NMB150*****0231
二、合同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点区域矿区历史遗留固体废物(废渣)等重金属污染源调查项目的合同
三、项目编号:0634-224XZ2ZF0329
四、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点区域矿区历史遗留固体废物(废渣)等重金属污染源调查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地 址:水磨沟区南湖西路215号
联系方式:0991-*******
供应商(乙方):生态环境部土壤与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监管技术中心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外北苑大羊坊8号
联系方式:131*****536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点区域矿区历史遗留固体废物(废渣)等重金属污染源调查项目
数量:1.00
单价(元):********.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根据收集的历史遗留废弃矿山数据、农用地土壤污染详查数据、矿山地质环境调查数据和辅助资料,系统分析了新疆整体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的分布及周边农用地受污染的状况,经初步筛选,确定全区历史遗留固体废物(废渣)等重金属污染源调查对象共363个,其中阿勒泰地区119个、塔城地区120个、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37个、伊犁哈萨克自治州30个、乌鲁木齐市24个、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13个,哈密市9个等。
服务要求:严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质量控制技术文件的有关要求,对基础信息采集、布点方案编制、现场采样、流转、分析测试、数据上报工作全过程进行质量控制,开展技术指导,确保分析方法有效,定期对全过程质量监督检查,保证样品信息、测试数据正确,并提供实施方案。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23年12月前提交成果报告并通过验收。
服务标准:制定矿区历史遗留污染问题整治清单,形成排查台帐和建立风险管控与治理修复档案,为全区农用地安全利用和断源工作的开展提供更为精细、详实的数据支撑,从而进一步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和人民身体健康,符合国家生态文明的要义。
2.合同金额(元):********.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3年03月06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新疆招标有限公司
附件信息: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