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县马店镇车厢可卸式垃圾车、移动垃圾压缩机采购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霍邱县马店镇车厢可卸式垃圾车、移动垃圾压缩机采购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成交公示信息&nbsp

霍邱县马店镇车厢可卸式垃圾车、移动垃圾压缩机采购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C341*****230574

二、项目名称:霍邱县马店镇车厢可卸式垃圾车、移动垃圾压缩机采购项目(二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巨光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芜湖市镜湖区莲塘新村1-5幢16、17、18#门面

成交金额:人民币陆拾柒万叁仟元整(小写:¥******.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货物类

名称:车厢可卸式垃圾车

品牌:东风

规格型号:HLF5185ZXXE

数量:1台

单价:******

名称:移动式垃圾压缩机

品牌:宏磊

规格型号:HL5535型

数量:2台

单价:******

五、评审专家名单:常明、李进村、朱光权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集中代理项目不收费。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质疑:方式一,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方式二,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出,上传质疑文件。

若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霍邱县财政局提出投诉,地址::霍邱县政务中心五楼,联系电话:0564-*******

2、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霍邱县马店镇人民政府

地 址:霍邱县马店镇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05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霍邱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霍邱县政务服务中心 A 区 5 楼

联系方式:05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勇

电  话:0564-*******

霍邱县马店镇车厢可卸式垃圾车、移动垃圾压缩机采购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C341*****230574

二、项目名称:霍邱县马店镇车厢可卸式垃圾车、移动垃圾压缩机采购项目(二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巨光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芜湖市镜湖区莲塘新村1-5幢16、17、18#门面

成交金额:人民币陆拾柒万叁仟元整(小写:¥******.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货物类

名称:车厢可卸式垃圾车

品牌:东风

规格型号:HLF5185ZXXE

数量:1台

单价:******

名称:移动式垃圾压缩机

品牌:宏磊

规格型号:HL5535型

数量:2台

单价:******

五、评审专家名单:常明、李进村、朱光权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集中代理项目不收费。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质疑:方式一,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方式二,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出,上传质疑文件。

若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霍邱县财政局提出投诉,地址::霍邱县政务中心五楼,联系电话:0564-*******

2、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霍邱县马店镇人民政府

地 址:霍邱县马店镇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05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霍邱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霍邱县政务服务中心 A 区 5 楼

联系方式:05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勇

电  话:0564-*******

标签: 可卸式垃圾车 垃圾压缩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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