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陇县经济合作和外事局委托招商服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仪陇县经济合作和外事局委托招商服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委托招商服务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仪陇县经济合作和外事局 | ||
行政区域 | 仪陇县 | 公告时间 | 2023年10月30日 18:01 |
评审专家名单 | 潘燕,洪承勇,黎清 | ||
总中标金额 | ¥388.******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单位管理员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0*****259 | ||
采购单位 | 仪陇县经济合作和外事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四川省仪陇县新政镇望云路4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817-******* | ||
代理机构名称 | 仪陇县政公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四川省南充市仪陇县新政镇望云路101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30*****259 | ||
附件: | |||
附件1 | 委托招商服务磋商文件(**********) | ||
附件2 |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 | ||
附件3 | 中小企业声明函 | ||
附件4 | 招商评审资料 |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上海东方龙商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上海市嘉定区恒永路328弄10号403室 | 3,880,000.00元 |
合同包1:
服务类(上海东方龙商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1 | 信息技术咨询服务 | 委托招商服务采购项目 | 供应商作为采购人在上海、北京、深圳等地的远程招商代表或平台,承担为采购人招商外包的服务职能。供应商需根据采购人要求全力配合采购人在上海、北京、深圳等区域招商推介会务活动,协助完成客商邀请、招商宣讲、会务接待等事宜,并在推介会期间为采购人提供定向开发业务,包括商务洽谈、合作签约等。 | 1.供应商在服务期内每季度原则上推荐符合采购人产业定位(以汽车零部件生产为核心的机械制造业和以小动力锂离子电池为主的新能源新材料产业)的项目数量不少于10条,促成采购人考察项目不少于3次。服务期内完成3个3亿元(含)以上项目落地(对专精特新企业、独角兽企业、具有高价值、高成长性的隐形冠军企业项目的投资总额可“一事一议”,经采购人认可后落地也算完成落地指标)或完成总投资达到10亿元(含本数)以上的单个项目落地,均视为供应商完成委托。 2.采购人同供应商推荐的企业进行互访并开展实质性谈判期间(具体期限以双方单独议定,正常期限一个月,原则上不超过三个月时间),未经采购人同意,供应商不得将此项目推介给其他地方或区域(多点布局的项目除外)。 3.在服务期内,若供应商没有完成3个3亿元(含)以上项目落地(对专精特新企业、独角兽企业、具有高价值高成长性的隐形冠军企业项目的投资总额可“一事一议”经甲方认可后落地也算完成落地指标)或未能完成总投资达到10亿元(含本数)以上的单个项目落地,继续推荐新的项目对接,直到完成上述项目落地任务为止,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合同外的费用。 4.项目落地标准为:签订正式投资协议后完成本地项目公司注册,实际开工、资金到位不少于协议总投资60%。 5.供应商需安排招商部门总监带队,派出至少5位专业招商服务人员与采购人具体对接,并负责挖掘项目、安排企业去采购人区域考察、代表采购人或者安排采购单位人员与企业接洽谈判、项目跟踪回访直至落地。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双方每月组织一次服务汇报会议,由招商人员向采购人系统汇报招商工作进展以便甲方监督招商工作执行。6.安全责任:供应商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人员安全责任事故均由供应商自行负责。7.保密责任供应商不得将项目相关信息、数据、资料透露给任何第三方单位或人员。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 年。 | 1.获取并了解采购人在主攻产业(以汽车零部件生产为核心的机械制造业和以小动力锂离子电池为主的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发展方向已有的产业规划,过往投资吸引情况与采购人进行沟通及分析,确定采购人计划投资吸引项目信息的重点要素。 2.在意向企业符合采购人重点产业(以汽车零部件生产为核心的机械制造业和以小动力锂离子电池为主的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发展方向的前提下,向采购人精准推荐有意向在仪陇经开区落地的企业,包括但不限于世界500强、中国企业500强、境内外上市公司及其他优质企业或其控股公司、子公司或其他关联公司。 3.向采购人提供意向企业简介、项目介绍、落地计划等有效信息;协助采购人安排考察行程和相关会议;协助采购人与意向企业沟通,了解意向企业投资落地诉求。 | 3,880,000.00 |
潘燕(采购人代表)、洪承勇、黎清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根据我公司与采购人签订的仪陇县政府采购委托代理协议约定,本次采购项目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2.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按成交金额×1.5%向成交供应商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5.82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详见附件
名称:仪陇县经济合作和外事局
地址:四川省仪陇县新政镇望云路4号
联系方式:0817-*******
名称:仪陇县政公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南充市仪陇县新政镇望云路101号
联系方式:130*****259
项目联系人:单位管理员
电话:130*****259
仪陇县政公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30日
标签: 委托招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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