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三季度贫困重度残疾人生活救助资金分配结果

2023年三季度贫困重度残疾人生活救助资金分配结果

2023年1-9月份贫困重度残疾人生活救助
填报单位:明光市民政局 单位:万元 日期:2023年10月7日
目录名称 内 容
贫困重度残疾人生活救助 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残疾等级在四级以上(含四级)的残疾人;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中,残疾等级在四级以上(含四级)的残疾人;一户多残家庭中无个人收入来源残疾人;年满18周岁、无劳动能力、无个人收入来源残疾人(无劳动能力残疾是指依据国家残疾人评定标准评定的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多重 残疾和肢体一、二级残疾);18周岁以下的残疾孤儿;父母离异或其他原因导致随他人生活的18周岁以下的残疾人;女年满50周岁、男年满55周岁的视力、听力、言语一、二级且无个人收入来源残疾人。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重度残疾人。
财政专项支出资金管理办法 《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52号)、《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残疾人家庭增收加快实现小康步伐的意见》(皖办发〔2014〕25号)、《安徽省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实施办法》
资金来源 省级资金178.84万元,滁州市级资金137.76万元,县级资金941万元,金额合计1257.60万元
分配标准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80元,其中老年残疾人(女年满50周岁、男年满55周岁以上)按每人每月100元标准救助。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80元。
分配结果 序号 乡镇名称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全市合计 873.562 466.248
1 明光街道 117.27 70.92
2 明东街道 29.504 16.56
3 明南街道 27.078 14.74
4 明西街道 50.278 28.12
5 泊岗乡 24.276 12.31
6 古沛镇 51.018 24.72
7 管店镇 30.154 15.21
8 涧溪镇 77.476 40.61
9 柳巷镇 45.362 24.49
10 女山湖镇 54.536 24.06
11 桥头镇 41.458 23.19
12 三界镇 29.908 16.92
13 石坝镇 71.184 34.79
14 苏巷镇 42.03 19.54
15 张八岭镇 48.9 27.30
16 潘村镇 89.356 48.40
17 自来桥镇 38.954 21.06
18 潘村湖农场 1.932 1.10
20 白米山农场 2.888 2.22

标签: 重度残疾人 生活 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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