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风纳米品牌专营店建设VI标识物项目标段一中标候选人公示
东风纳米品牌专营店建设VI标识物项目标段一中标候选人公示
东风纳米品牌专营店建设VI标识物项目(标段一)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DF23A4BHA0143/01)
公示开始时间:2023/10/30 23:59:00 公示结束时间:2023/11/02 23:59:59
一、评标情况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武汉宝利合创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2.9577万元,质量:合格,交货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第2名:天津视华隆视觉科技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8.5028万元,质量:合格,交货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第3名:武汉诚客科技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6.9964万元,质量:合格,交货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
中标候选人(武汉宝利合创工程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曾威,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
中标候选人(天津视华隆视觉科技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王菲,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
中标候选人(武汉诚客科技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熊杰,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武汉宝利合创工程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为:具备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天津视华隆视觉科技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为:具备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武汉诚客科技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为:具备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武汉宝利合创工程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综合得分:100分。
中标候选人(天津视华隆视觉科技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综合得分:88.01分。
中标候选人(武汉诚客科技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综合得分:82.5分。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具体方式如下:(1)电子招标投标项目,将纸质版异议材料(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扫描后在东风招投标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中上传提出;(2)线下招标投标项目,以书面形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向招标人提出异议。逾期或未按要求提交的异议材料将不予受理。
三、其他
1、否决投标情况说明
无
2、其他投标人(未被列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的评标情况
上海史密斯品牌管理有限公司的综合得分:82.12分。
广州震雄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的综合得分:76.91分。
拓普威尔(北京)广告传媒有限公司的综合得分:73.27分。
百斯特实业(上海)有限公司的综合得分:70.0分。
四、监督部门
监管单位:东风汽车纳米科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殷传松
联系电话:188*****360
邮 箱:yincs@dfmc.com.cn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东风汽车纳米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三路1号东合中心H栋21楼
联 系 人:张潇淼
电 话:187*****572
电子邮件:zhangxiaomiao@dfmc.com.cn
招标代理机构:东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经济开发区振华路46号(硃山湖大道与振华路交汇处)
联 系 人:吴梦园
电 话:027-********
电子邮件:wmy@dfmbiddin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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