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蓬江区企业申报2022年“倍增计划”奖励资金审核结果的公示
关于蓬江区企业申报2022年“倍增计划”奖励资金审核结果的公示
根据《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倍增计划”奖励资金申报审核工作的通知》(江工信中小〔2022〕54号),经组织申报、资料审核、党组会议审议等程序,拟对我区海目星(江门)激光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广东江粉高科技产业园有限公司、江门市美兹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江门劳士国际电气有限公司、广东拿斯特(国际)照明有限公司、广东现代集装箱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安排蓬江区企业2022年“倍增计划”奖励资金,现将审核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一、公示时间
2022年7月21日至7月27日。
二、自公示之日起7日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方式向蓬江区经济促进局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为便于核查证实,确保客观公正处理异议,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并提供有效联系电话和地址。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在书面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须签署真实姓名。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人:梁先生,联系电话:*******,地址:江门市蓬江区五福一街8号。
特此公示。
附件:蓬江区企业2022年“倍增计划”奖励资金拟安排计划表
江门市蓬江区经济促进局
2022年7月21日
蓬江区企业2022年“倍增计划”奖励资金拟安排计划表
序号 | 企业名称 | 拟奖励资金(万元) |
1 | 海目星(江门)激光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 100 |
2 | 江门市美兹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30 |
3 | 广东江粉高科技产业园有限公司 | 100 |
4 | 江门劳士国际电气有限公司 | 30 |
5 | 广东拿斯特(国际)照明有限公司 | 30 |
6 | 广东现代集装箱有限公司 | 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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